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篇

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包括:

(1)文献资料法。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总结,由从中得到的结论去对家庭因素、小学生蹴球参与等进行研究,并结合实际教学案例深层次剖析问题。

(2)问卷调查法。本文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与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发放关于影响成都市龙泉驿区的小学生参加足球训练的各方面因素的调查问卷,以获得一手资料。

(3)数据统计法。建立表格,用统计图统计数据,对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篇

测量父母的受教育水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际获得的学历,另一个是入学年限。父母的受教育水平对学业成绩影响在诸多研究结论中已呈现,父母的受教育水平越高,越重视子女的学业成绩越乐意投入更多的物力和精力。黄小瑞(2014)的结果显示,教育水平反映了一个人所获得的知识水平和文化品味,影响个体的职业选择,从而影响其作为父母的教育理念、行为、生活方式。该指标在个体步入成年时已经基本保持稳定且在不同种族和不同文化同样有效,是社会经济地位普遍使用的一个指标。张翼(2010)通过对2008年全国性社会调查数据的分析后发现: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的影响都较前一段时间有所增强,说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业成绩的影响在市场化过程中被强化了。

庞维国,徐晓波,林立甲,任友群(2013)的研究结果显示,父母受教育水平越高,学生的问题解决和数学成绩越好。其中父母亲的受教育水平对子女学业成绩的影响程度不同,与父亲相比,母亲的受教育水平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具有更显著的影响。谭英(2012)在本研究发现父亲的文化程度对学生学业成绩有显著的影响。并且,父亲学历越高,学生的成绩越好。而母亲的文化程度对孩子的学业成绩则无明显影响。刘保中、张月云、李建新(2014)指出,随着中国社会的市场化发展和现代化转型,我们有理由认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于家庭教育期望存在重要的影响。

从上述研究结论可以看出,父母的受教育水平对子女的学业成绩有很大的影响,然而选取的样本不同,结果不尽相同,但是总体上都是父母受教育水平越高子女的学业成绩越好。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3篇

关键词:教育惩戒; 自由裁量; 事实惩戒; 惩戒处分;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nature of behaviors, the manifestations of educational discipline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types: factual discipline and disciplinary them, factual discipline belongs to the professional right of teachers, and teachers enjoy wide discretion in the choice of discipline types, causes, scopes and action belongs to the legal power of teachers, teachers only have limited discretion in the extent of punishment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for the occurrence of illegal obstruction, educational discipline must be implemented within legal factual discipline cannot be an act that violates the common people' s reason under the control of teachers' willful will, and the disciplinary action should be normalized with proper procedure and accord with the basic spirit of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Keyword:educational discipline; discretion; factual discipline; disciplinary action;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理论和实务界争议已久的教育惩戒问题作出回应。据此,教师或者学校对违纪违规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具有了法律上的依据。但教育惩戒尤其是在事实惩戒中,立法不可也不宜以闭合型立法的模式对教育惩戒作出规定,仍需赋予教师或学校一定限度的自由裁量权,以期实现学校这一特殊领域自我管理的需要。尊重教师的专业裁断能力并非意味着教育惩戒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相反,教育惩戒需要在法治的轨道里有序运行。已有研究大多是围绕教育惩戒的合法性证成、制度设计、实践运用三部分展开研究,较少涉及教育惩戒的表现形式和限度研究。基于此,本文拟从教育法学的角度,在厘清教育惩戒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对教育惩戒的具体限度加以探讨。

一、教育惩戒的表现形式

教育惩戒的表现形式是指不同教育教学情形中惩戒措施的具体样态。受惩戒活动本身专业性的影响,教育惩戒的表现形式在实践中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其中,一些教育惩戒的表现形式在制度和习惯层面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可,一些则仍有争议。

(一)国内外常见的教育惩戒表现形式

教育惩戒随着教育活动的产生而产生,是教育领域的一种客观现象。虽然各国的制度设计有所差异,但在表现形式方面,教育惩戒展现出极大的相似性。一般而言,国内外常见的教育惩戒主要有目光警示、点名(通报)批评、言语责备、口头(书面)检查、罚站、临时退出课堂、罚作业、起立、学校值日、剥夺某种特权、没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管教、心理辅导、留校、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停学(课)、转换学校(班级)、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表现形式[1]400-403。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国家,如韩国,体罚也被视为惩戒的一种,如根据相关法律和法院判决,体罚是被容许的一种教育惩戒方式[2]。当然,各国也有一些独特的惩戒形式,如在澳大利亚,让违纪学生偿还一定的时间也被视为是一种有效的惩戒方式[3]。

根据性质的不同以上教育惩戒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维持教学秩序,实现教育目的,对学生课处不以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事实惩戒。事实惩戒一般由教师或者学校管理人员实施,理论界也有学者称其为“教师惩戒”。例如,授课教师对故意破坏教学环境的学生实施的目光警示;班主任让上课期间逃课的学生写书面检查;教导主任对故意扰乱自习秩序的学生实施的言语批评,等等。这种事实惩戒,发生缘由多样且难以穷尽,一般是以习惯的姿态存在于各国的教学实践中,即使对教育惩戒有法律规制的国家,大多也只是做一些原则性限定,赋予教师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立法中,《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16条“批评教育”可作此理解[4]。另一类是学校根据教育法律规范或学校自治规范,对学生课处的发生法律效果的惩戒处分。惩戒处分一般是以教师群体的名义作出,实践中也被称为“学校惩戒”[5]。《_教育部令(第21号)》中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皆属此列。惩戒处分是对学生越轨行为的否定评价,一般会对学生权益产生较大影响,各国一般对其配套较为完善的实施、运行、救济机制,与之相关的争议多为惩戒实施的程序层面,较少涉及惩戒决定的实体内容。

(二)教育实践中几种有争议的教育惩戒表现形式

受共同教育规律的影响,教育惩戒的表现形式在不同国家呈现出一定的共性。但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时,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之判断仍存些许争议。

1.教育惩戒和体罚交叉部分的教育措施

此类惩戒方式主要是指罚站、罚写作业、罚劳动三种。一方面,这三类教育措施在教育实践中长期以习惯的姿态广泛存在。调查数据显示,在小学阶段,教师采取这三种措施的比例高达[6]30。另一方面,这三类教育措施并无现行法上的明文依据,对于其合法与否的判断,司法实践中往往见解不一,莫衷一是。以罚站为例,在司法审判中法院对于教师罚站的态度并不一致,概括而言,有以下三种:第一,认为罚站是一种违法的教育手段,属于体罚。如徐利平诉焦作市万方中学教育机构一案中,山阳区人民法院便指出教师对未完成作业的学生施以罚站不是恰当的教育措施,是一种体罚①。第二,认为罚站是一种合法的教育惩戒。如黄兆雨昊诉绵竹实验中学教育机构一案中,绵竹市人民法院指出,教师对未完成作业的学生施以罚站是教师履行教育职责的合法行为,是可以被广大家长、学生、社会接受的教育措施②。第三,认为未超过合理限度的罚站不是体罚,属于合法的教育惩戒。如丁赛男诉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一案中,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教师对影响他人午休的学生罚站一小时的行为在惩戒方式、惩戒手段、惩戒持续的时间方面并未超过合理的范围,是合法的惩戒行为③。

2.公开学生受惩记录的教育惩戒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指出学校纪律和教育方法应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关未成年人的案件报告应隐去其真实姓名和身份。根据纲要的精神,学校可以借助校园舆论的力量实现一般预防的惩戒目的,但同时需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可以说,惩戒记录的公开与否实则是学校管理权和学生隐私权之间的利益平衡。实践中,因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学生的受惩记录而引发的惩戒纠纷不计其数,通过对涉诉案件的案卷梳理发现,针对学校公开学生受惩记录这一行为,学生和家长一方往往认为学校此举是对学生隐私权的侵犯,学校公开惩戒记录的主观随意性较大且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对此多持否定态度;校方和教师一方则一般以公开可以给其他学生警示以及学校教学管理的需要诉以抗辩。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开惩戒记录在实践中有所诟病,但在司法实践中,一种较为默契的共识便是惩戒记录的公开与否一般被视为学校自我管理的内部事项,法院不会轻易判决公开违法。如在李建青、宋宝宁诉青海湟川中学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指出,学校在校园范围内公开违纪学生的惩戒记录,是学校自治和学校管理的需要,是合法的学校治理行为④。

3.为提高学生成绩或者因为学生成绩不好而实施的惩戒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因为学生的成绩不好而实施惩戒的现象并不罕见。调查显示,在中学阶段,因作业不好和上课回答不出问题而被惩戒的学生占比约[7]5。同时,相比其他惩戒原因,家长和社会对于为提高学生成绩的教育惩戒也展现出极大的包容性。如在2020年江西省南丰县某一教师因学生背不出英语单词,而惩其做200个深蹲一事中,涉事的校长便以教师此举是为抓学生单词过关而为其辩护。我们认为,虽然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惩戒在接受层面或有所支持,但仍须在理论上符合正当性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单纯以学习成绩好坏驱动的惩戒应被禁止。理由在于,学习成绩是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体现,单纯的学习成绩差并不会对集体或者他人产生不利影响,没有违反法律和学校的规定,不满足教育惩戒的责任要件,不具有可苛责性。对于成绩不好之学生,教师应该多加指导,帮助其找到学习的兴趣,而非施以惩戒。另一方面,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与个人学习能力无关的其他个人行为,仍可以成为惩戒的对象,如逃课、上课喧哗、故意不交作业、故意不完成作业、故意不认真对待学业等。因为此时的学生行为非为学习能力,而为学习态度,学习态度不良具有可苛责性。

二、教育惩戒的自由裁量限度

为维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实现学校自我管理与治理的需要,教师在惩戒关系中享有一定限度的自由裁量有理论上之基础。一般而言,教师在事实惩戒中享有较大限度的自由裁量,惩戒处分因其对学生的侵益可能性更大,为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一般赋予教师较小限度的自由裁量。

(一)教育惩戒的理论立论基础

教育惩戒的理论立论基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首先,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教育惩戒权的立论基础。这一阶段,教育惩戒被认为是教师或者学校为了达成国家教育的目标,对学生所享有的一种概括的支配权。该理论认为,即使没有法律授权,教师或者学校仍可基于自治的需要,自行制定惩戒规则,对作为特别权力关系相对人学生的基本权利作出限制或剥夺,相对人不能就惩戒事项提起司法之救济。

其次,以“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理论作为教育惩戒权的立论基础。这一阶段,学术界逐渐认识到,学生不因入校而丧失基本权利,其仍享有和普通公民一样的基本权利。基于公民权利普遍保障的需要,1956年德国公法学者乌勒教授将特别权力关系分为“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8]73。根据该理论,教育惩戒中那些涉及“基础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惩戒措施(如开除学籍、退学)需要接受法律的审视,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学生对其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法上之救济;在那些不涉及“基础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管理领域,教师或者学校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力,对其不服不可提起司法救济。

最后,以“重要性”理论作为教育惩戒权的立论基础。为应对“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难以界定的现实困境,理论界随后提出以“重要性”理论作为教育惩戒的立论基础。该理论认为只要对学生的基本权利产生重要影响的教育惩戒,无论是“基础关系”还是“管理关系”,都需有法律的授权,教师或者学校不可自行创设。“重要性”理论是对先前理论的重要发展:一方面,它秉承了传统理论对于教育惩戒的特殊把握,认为教育惩戒有别于其他行政领域的基本权力,不能完全坚持法律保留的基本限制,需赋予惩戒主体一定限度的管理权力;另一方面他引入了实质性标准作为“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区分界限,以教育惩戒对学生基本权益影响的侵害程度而非表现形式作为法律保留原则适用的标准。近年来,“重要性”理论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了新的发展,如在Goss诉Lopez(1975)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便指出,应以学生受损利益的性质而非学生受损利益的重要性作为法律救济的判断标准[9]300-301。

教育惩戒的理论立论基础在不同时代虽有所差异,但却传递出以下共同的规律:其一,教育惩戒从一项纯粹的自治事项逐步演变为一项自治和法治相结合的事项;其二,教师或者学校的自由裁量权限因学生越轨行为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三,实务界开始有限度地承认对违法或不当惩戒的司法救济。

(二)事实惩戒中教师的自由裁量限度

事实惩戒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项教育艺术。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除学生行为本身的危害,学生的年龄、性别、个人秉性、心理承担能力、类似行为的发生次数、学生个人的违纪次数以及所处的教育阶段等都会影响教育惩戒的最终选择。因此,事实惩戒中,教师因其专业性而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空间。

具言之,教师在以下方面享有自由裁量:首先,对于教育惩戒的种类选择。如针对学生午休期间大声吵闹这一行为,当中午公寓执勤和书写心理悔改短文可以达到相同的惩戒效果时,教师自然可以在两种惩戒措施中择一而惩。其次,对于教育惩戒的事由选择。事实惩戒的对象一般为性质轻微的学生越轨行为,对于何为性质轻微,不同的教师可以有自己的专业判断。若教师认为学生的某项越轨行为可以通过其他程度更轻的教育方式得到纠正,那么自然可以选择不惩戒。再次,对于教育惩戒的程度选择。惩戒规则原应不加歧视地适用全部学生,但这并不意味着惩戒规则可以忽视个体差异,反之,教育惩戒的具体程度必须根据个体的差别作出调整。比如,针对同一违纪行为,初次越轨者和屡次越轨不改者其惩戒程度应该有所区别。前者教师应注重教化,实现“小惩大戒”的惩戒目的,后者教师则应多加分析学生屡次越轨的主客观原因,防止受惩学生对教育惩戒产生免疫。最后,对于教育惩戒时间的选择。为帮助学生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学生对于越轨行为的认识,教育惩戒应该及时作出。但及时惩戒并不等同当场惩戒,除一些必须当场作出惩戒外(如授课期间大声喧哗),其余情形下,教师在作出教育惩戒的时候可以考虑在非公开场合对学生作出惩戒,以期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当然,延时惩戒也不意味着不惩戒,若学生的越轨行为长期得不到惩戒,可能会纵容学生的侥幸心理,亦是对教育惩戒目标的违背。

(三)惩戒处分中教师的自由裁量限度

惩戒处分中,学生以受教育者的特殊身份与学校发生着法律关系,惩戒处分以学校或者教师的单方意志发生,具有明显的权力色彩。为避免权力滥用对学生权益的破损,立法一般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对其作出规制,留余教师或者学校较小范畴的自由裁量空间。

一方面,惩戒处分应以明文规定的惩戒规范为依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可创设新的惩戒处分。这便意味着教师或者学校在实施惩戒处分时,应该以制度化、成文化的惩戒规范为依据,既不可创设新的惩戒种类,也不可创设新的惩戒事由。原因在于,惩戒种类一般会对学生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严重的惩戒处分(如开除学籍)可能会剥夺学生的基本受教育权,若一概承认惩戒主体的创设权力,会使学生处于更加弱势的境地。惩戒情形亦应用语明确,以期使学生了解学校对其行为的具体期待,发挥惩戒规范的指引作用。另一方面,规制并不意味着消灭,在法定的情形下,惩戒主体仍享有一定限度的自由裁量。首先,惩戒主体可以对教育惩戒的幅度做出选择。如南宁市第二中学规定,对不服从教师管理的学生,学校可课处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惩戒处分,那么对于何时选择记过何时选择留校察看,惩戒主体则可以做出选择⑤。但此时的选择并非无限制的选择,惩戒主体仍需坚持比例原则的基本要求,使惩戒处分种类和学生越轨行为的危害性质相当。其次,惩戒主体在惩戒情节的认定方面仍享有一定限度的自由裁量。教育教学实践中,各校的校纪校规一般以“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作为同类越轨行为惩戒种类的选择标准,但是对于何谓“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一般并无相应规定。此时,惩戒主体根据验证可行的实践经验作出的判断,应该推定为有效。当然,当某一行为处于模糊地带时,惩戒主体应该坚持保护相对人的基本精神,选择有利于学生的惩戒处分。当查不清某一越轨行为是谁所为时,惩戒主体应推定非全体学生所为,切忌实施惩戒“连坐”,以免破坏惩戒领域的归责体系,加重无辜学生的责任承担和变相减轻应受惩戒的学生责任。

三、教育惩戒的法律规制限度

教育惩戒既需要在法治的限度内运行,又不可全由法律规制。这一点,即使是在有成熟立法经验的域外各国,亦是如此。因此,法律对于教育惩戒的规制应是一种有限度的规制,如此方可在学校或教师自我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保护之间达到平衡。

(一)事实惩戒:故意+违背常人理性

一般而言,事实惩戒中,教师面临的惩戒事由多为复杂多样的偶发事件,为培养受惩学生的责任意识,保证教育惩戒目标的实现,教师应及时作出惩戒决定,以防受惩学生的二次违纪。因此,各国的经验如下:除非确有必要,一般情形下,事实惩戒被视为教师或者学校的自主管理范畴,法律尊重这种教师专业学术背景下的专业裁断能力,不会多加干涉,一般只是做一些原则性规定。但近年来,伴随着事实惩戒侵权案件的增多,越来越多的案例说明,事实惩戒不能也不应游离于法治之外,其仍需遵守一定的法律底线。

首先,应为法律评价的事实惩戒须是教师在故意这一意识形态支配下的不当或者侵权行为。若是为不可预见之过失,如学生的特殊体质(此处的特殊体质仅为教师绝对不可能知道的事项,不包括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记载于学生体检档案的事项),则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法院应秉公处理,不应迫于舆论压力或者息事宁人的心态,断然牺牲教师的合法权利。2020年7月2日,山东省五莲县教育局革职涉案教师后再“拉黑”该教师的做法实则违背了这一点。当然,此时的故意应综合事实惩戒发生的相关因素综合考虑,而非仅依赖教师个人的辩护之词。另外,法律应尊重教育领域的客观规律,避免侵犯教师的专业判断权,只有当教师的某项教育惩戒的方式或强度违背常人的理性(大多数师生的感觉)时,法律方可介入。例如,假设某校规定,对于破坏班级卫生的学生,教师可以罚其打扫一定范围的卫生一周以内。那么当学生在教室内随意扔垃圾时,教师让其打扫他破坏的区域或者该教室的整体卫生三天或者五天,均属于教师职权范畴内的正当行为。反之,若教师让其打扫全校卫生或长期(如一学期)打扫某一区域卫生,则违背了常人的一般理性,有滥用职权的嫌疑。同理可证,教师让学生罚抄过多遍作业的行为,也是违背常人理性的不当之举。因为单纯的机械罚抄并不能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教师完全可以探寻其他合理措施,比如罚抄3遍学生因马虎做错的题目然后附以类似题目加以练习。

(二)惩戒处分:规范失当或程序失当

惩戒处分一般以制度化、成文化的惩戒规范为依托,但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法律应作出规制,以期保护受惩学生的合法权益。

1.惩戒处分的规范失当

规范失当表现为校纪校规欠缺正当性,主要有以下表现。其一,校纪校规不合法。这既可以是校纪校规制定程序不合法,也可以是校纪校规内容本身不合法。前者如学校或者教师未经相关利益主体的同意,便将未经公示的校纪校规作为惩戒依据;后者如学校违背法律保留原则的限制,擅自剥夺、限制学生的基本权利。其二,校纪校规不合理。校纪校规是惩戒处分的发生依据,其本身应该具有合理性,纵使可以基于教学管理的需要对学生的基本权利做出限制,但这种限制仍需保持在必要的限度内。如校纪校规要求女生发型只能为“耳上一公分”实则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是对学生基本权利的过度限制[10]304。当然,此时的不合理应以法院附带性审查后的判决结果为依据,在法院对校纪校规作出否定性评价之前,惩戒处分的规范应该推定为有效(后文详述)。

2.惩戒处分的程序失当

程序失当为惩戒主体没有按照法定的正当程序作出惩戒处分。受“重要性”理论的影响,各国法院对于惩戒处分的态度,实则较为谦抑,除那些严重侵害学生基本权利的惩戒,一般只审查惩戒处分的程序问题,以免破坏学校的自我管理。如阿肯色州最高法院在Williams诉 the Marianna .(1982)一案中,便拒绝对教育委员对缺课超过12次学生课处“不计学分和长期停学”这一行为作出评价[9]311。我国亦是如此,在田勇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便以北京科技大学退学处分未履行正当法律程序为由,判决退学处分为无效的行政行为。因此,惩戒处分的实施应该遵循一定的正当法律程序,对那些可能损及学生基本权利的惩戒处分,即使惩戒规范没有正当程序之规定,仍应给予相对学生最基本的程序保障,如听取学生的申辩、向学生本人送达惩戒处分决定书、告知对惩戒处分不服的救济等,且这种程序保障应随着惩戒处分的严厉程度而逐步完备。

(三)法律规制的违法性阻却事由

教育惩戒是对学生越轨行为的否定评价,法律对于教育惩戒的规制并非无限制,但仍需尊重教育领域的特殊性质。当教师或学校有以下行为,即使对学生的权益造成损害,亦应承认其正当性。

1.教师或者学校依据惩戒规则而为的惩戒行为

惩戒行为既包括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而为的行为,也包括依据校内惩戒规则而为的行为。前一种情形下,教师或者学校本质上为履行法律职责的行政行为,惩戒本身即是在法治的范畴内运行,故讨论对其的法律规制实然并无意义。本文主要讨论的为后一种情形,即学校或者教师根据该校自行制定的校纪校规而为的教育惩戒。理由在于,作为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11],校纪校规实则为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校纪校规一经作出就具有确定力,相对人应该服从。因此,除非校纪校规在法院的附带性审查中被予以否定评价,其他情形下,相关主体均应尊重教师或者学校依据惩戒规则而为的惩戒行为。

2.教师或者学校是为业务上正当需要的惩戒行为

这主要是针对教学实践中教师“不敢惩戒”“不会惩戒”“不愿惩戒”的现象。据《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等相关法律,教育惩戒是一项教师在日常教学与管理中不可回避的职业权利,即使没有明文规定,教师仍负有制止学生违纪行为、帮助其树立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的义务。若教师一概放弃教育惩戒,纵容学生违纪行为向可预见的危害结果发展,应认定其不作为的失职行为与后续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08年的“杨不管”事件便是此例。与此同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应该树立正确的归责意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教师没有过错,基于正当义务需要而实施的教育惩戒,应予以支持,断不可为达息事宁人之目的而牺牲教师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教师有过错,或教师假借业务之名而实施的教育惩戒,应依法追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教师在特殊情况下的紧急防卫行为

紧急防卫行为是指教师面临突发的紧急状态时,为避免危险的进一步扩大,保护教师本人或者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为的防卫行为。比如,教师拉扯两个在校内互殴的学生时不得而为的肢体接触。孤立来看,教师此举符合《布莱克法律词典》关于体罚“对身体实施的惩罚或击打”构成要件[12],可以被评价为体罚。但是当我们把教师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评价时不难发现,此时,教师主观上并无侵犯学生权益的故意,且若教师放纵学生的欺辱行为,必然会带来更为严重的不利结果。因此,教师此时的干预行为是正当的,法律不应对其进行否定评价。这一点,也可以在他国的教育实践中得到验证,如在日本,教师殴打正在欺辱他人的学生的行为,被视为一种合理的暴力,不做体罚评价[13]。

参考文献

[1] 劳凯声.变革社会中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2] 靳澜涛.教师惩戒权入法的冷思考:以《教师法》修订为背景[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5):91-100.

[3] 尹雅丽,马早明.严守戒尺的“界”与“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教育惩戒政策探索[J].外国教育研究,2020,47(7):58-73.

[4] 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A].2009-08-12.

[5] 任海涛.“教育惩戒”的概念界定[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37(4):142-153.

[6] 郑立平,张乐华.教师必须掌握的教育惩戒艺术[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

[7] 霍敏捷.规范教师惩戒权:解决体罚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8] 董立山.自治与法治之间:高校行使学生惩戒权问题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7.

[9] 秦梦群.美国教育法与判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0] 周志宏.教育法与教育改革[M].台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11] 徐靖.高校校规:司法适用的正当性与适用原则[J].中国法学,2017(5):91-110.

[12] 申素平.教育惩戒立法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20(3):37-42.

[13] 郑超.教育惩戒与体罚的边界:基于日本经验的比较分析[J].vip教育科学学报,2020,19(1):69-76.

1参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5)山民一初字第00012号民事判决书》。

2参见《绵竹市人民法院(2017)川0683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

3参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6民终2080号民事判决书》。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4篇

通过梳理已有的文献资料,了解目前国内外关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业成绩的影响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利用已有的数据库和通过调查问卷所收集的数据,对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业成绩的影响进行分析,客观的呈现二者的关系现状以及二者是怎样相互影响的。

(一)调研地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以及学业成绩的现状分析

(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业成绩的影响因素分析

(三)区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业成绩的差异性影响分析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5篇

一、当前教育的误区

有教师说:“现在的学生不能体罚,包括罚站,不能对他使用刺激性的语言,所以我现在从不管他们,不是我不愿意管,是不能管,自己找麻烦。我每天只能站在讲台上认真的讲好自己的课,至于学生听不听我不会去也不能去管教,因为他们知道国家的法律在保护他们,哪怕我对他们说一句批评的话,他们都可以去告我伤他们的自尊心,更谈不上动他们一根手指头。”可见现在对教师来说,法律只对孩子进行保护,教师的权利却弃如敝屣。还有消息说,济南市某私立学校37岁的辛洪梅老师向学校提出辞职。原因是这所学校要求老师除了教育部门规定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外,还特别要求不准批评或变相批评学生;不准向家长反映学生的缺点错误,说孩子的坏话。可是我们不能不面对的一个事实,现在有些学生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而且正挑战道德底线,有的已经踩到违法犯罪的边缘。一味地去跪求学生好好学习,那只是对教育的莫大讽刺,最大程度上地弱化了教育的功能。

二、区分惩戒与体罚

什么是惩戒?为什么它会让很多教师困扰呢?这源于它和另一个词的相似性了,那就是体罚。惩戒与体罚在现行教育中总是一次次地被提及,对很多人来说此二者是一样的,但是无论从字形还是字义上来说此二者都是不同的。惩戒不是体罚。体罚是对学生给予身体上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具体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惩戒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虽然惩戒与体罚都是惩罚,都使受罚者感到痛苦,但是两者存在本质区别:1、目的不同。体罚为惩罚而惩罚,惩戒为教育而惩罚;2、手段不同。体罚的手段缺乏法律保障,惩戒的手段受法律保障,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3、产生的后果不同。体罚行为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惩戒以不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并使受罚者认识错误、改进自我。可见,由于惩戒与体罚在目标、手段和产生后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惩戒是一种不同于体罚的惩罚。

三、惩戒是教育的一种特殊方式

惩戒是一种权力而非权利,是教师用于惩处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学生的权力,是针对学生违反规范的行为。惩戒权首先来自学校,教师就是一个执行者。因此,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是学生接受另外方式的教育。

当今韩国规定,对小学、初中生,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径可在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厘米。实施体罚时,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初高中生不超过10下,小学生不超过5下,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准。

显然,适宜的、理智的“惩戒”更能体现出对学生成长的尊重和关爱。

四、教育需要惩戒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6篇

一、研究的目的、意义与应用前景等:

目的:时下时髦的一句话是,“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可是对学前幼儿不当的教育方法和超出其年龄的超负荷的小学化教育却恰恰与这个初衷相违背,其结果将会导致“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本课题研究可以找出存在的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原因,课题研究最终达到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树立起他们正确的儿童观、育人观、成才观、人才观;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改进学前教育质量,实现还幼儿快乐童年的目的。

意义:研究课题的意义,在于通过研究找出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存在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各自不同的原因和共性的原因。了解这一实际现象并正确的儿童观和人才观,对家长的成材观念和育子观念加以了解,逐步使自己适应以后工作的状态帮助儿童健康成长。应用前景:明晰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界限,加强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天津、贵州、哈尔滨、珠海等地均出现学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由于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希望幼儿早学知识,多学知识,幼儿园为了争取生源,为了在竞争中生

存,被迫迎合家长;另一方面是小学一年级采用入学前测试的办法招生,测试内容竟是一年级的课程内容,个别甚至是小学奥数竞赛的题目,幼儿园为了本园毕业的孩子能通过测试顺利入小学,也不得不实行小学化教学。

目前幼儿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走进了误区:幼儿教育小学化、拔苗助长式的“填鸭”教育、各种名

目繁多的专项技能训练受到家长追捧,家长的一些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要求,驱动一些幼儿园以所谓专项、特长教育,代替幼儿园的全人教育,严重危害幼儿的游戏权、发展权,危害幼儿的身心健康。

小学化倾向对幼儿的身心发展有害无益,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孩子还未上学,就已厌学;

2、扼杀了幼儿的天性,剥夺了幼儿的快乐;

3、不利于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危害了幼儿的身体健康;

4、不利于幼儿健全人格的形成,危害了幼儿的心理健康;

5、遏制幼儿智力的全面发展,错过了幼儿教育的“关键期”;

6、忽视幼儿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不利于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

7、拔苗助长,对幼儿入小学后的学习造成负面影响。为了幼儿的身心健康,许多专业人士呼吁应禁止这一现象,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和采取一系列的行政手段明令禁止。但如何改变学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状况?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对策,尚未探索出从根本上控制和扭转这种现象的有效对策。

三、研究的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内容的具体化

1、各园(校)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常见现象调查分析

2、各园(校)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原因调查分析

3、各园(校)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基本素质(身体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现状调查分析

4、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幼儿主要监护人家庭教育方式和家长文化水平调查分析

5、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幼儿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认识和教育观念现状(成才观、人才观、儿童观、教育观)调查分析

6、各园(校)附近社区居民及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幼儿家长对现阶段学前教育游戏化和学前教育小学化的赞成度调查分析

7、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幼儿一日作息时间和活动安排现状调查分析

8、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幼儿室内外玩教具配备及教师教学资料、参考书、教具配备现状(数量、品种、使用功能)情况调查分析

9、各园(校)转变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制约因素探究与反思

10、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教师实施游戏化教学活动设计策略与指导策略探究与实践

11、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教师运用游戏化教学幼儿发展情况阶段性评价

12、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情况和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情况评价

13、各园(校)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升情况调查分析

14、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幼儿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认识和教育观念提升情况(成才观、人才观、儿童观、教育观)调查分析

15、各园(校)附近社区居民及各园(校)课题研究班级幼儿家长对课题研究后学前教育游戏化和学前教育小学化的赞成度调查分析

16、各园(校)附近小学一年级教师现阶段和研究后分别对幼儿教育小学化和游戏化教学方式的赞成度调查和两种教育方式一年级学生全面发展情况调查分析

研究中重点关注教师和幼儿,以人为本,关注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关注幼儿的学习过程和教师的教育过程,关注教师教育活动设计和组织及幼儿学习的兴趣和积极主动性。要处理好教师、幼儿和教育的关系。研究中还需关注教育策略,即教师为实施的教育方案而发生在幼儿园的一系列行为。研究中也要关注评估策略,它主要是对幼儿园一日生活各环节的教育过程与结果做出的一系列的价值判断行为,制定出完善的幼儿园评估策略与方案,主要涉及对幼儿的评估和对幼儿园一日活动的评估。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尽力改变家长和社会不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儿童观。

2、提升学前教育机构中教师的专业水平,转变教师的儿童观和教育观,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和发展。

3、尽力扭转我国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减轻小学化教学对学前幼儿造成的危害,促使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四、研究思路、方法和当前收集的文献:研究思路、方法:

在研究中我将采用问卷调查法、文献研究法、实地考察法、观察法、行动研究法、分析法、实践探索法等各种方法展开研究实践和探索,力争找出问题根源和解决对策。

1、行动研究法:行动研究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基于实际问题解决的需要,与专家合作,将问题发展成研究主题进行系统的研究,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一种研究方法。在行动中研究行动,要求各研究课题的成员有明确的目的,有具体的计划,控制实验过程,收集相关信息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加工、提炼,形成研究成果。

2、文献研究法:通过在网上、书刊上查阅相关文献,提高理论认识,吸取有效经验方法,促进研究。

3、观察研究法: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研究对象(幼儿、教师)进行观察,典型群体与个案研究相结合,多种感官参与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从而收集真实、准确、有代表性的信息。 参考文献:

①示雨、禾林《家庭教育读本》(幼儿版)宁夏人民出版社20xx年2月第1版

②袁爱玲何秀英《幼儿园教育活动指导策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1月第1版

③蔡国英编著《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4

④吴红娟“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研究与对策” 《教育科研论坛》 20xx年09期

⑤许卓娅张晖《幼儿园课程理论与实践》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6月第1版

⑥姜勇庞丽娟梁玉华《儿童发展指导》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11月第1版

⑦张丹“关于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反思” 《幼儿教学研究》 20xx年第9期

五、特色或创新之处:

1、本课题研究方法新,除常规的教科研方法外,还采取行动研究法和观察研究法予以探究;

2、本课题选取角度新,在研究基地的选择上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学前教育机构,通过有针对性地对各个研究基地幼儿园问题原因的分析和解决对策的探索,可以解决我国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主要问题。

六、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

20xx年1—2月

请指导教师检查资料提出修改意见

20xx年2月15日—25日

修改题材补充查阅资料

20xx年2月25日—3月15日

拟开题报告

20xx年3月末

进行第一次修改

20xx年4月15日

进行第二次修改,完成初稿一,初稿二

20xx年4月末

进行论文电子文稿排版

20xx年5月

提交论文

20xx年5月中旬

论文答辩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7篇

惩戒,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个体行为与人类判定的应当行为是相联系的,根据社会公认的法则,当个体做出了与集体相适应的行为,就会得到社会的奖励。而当个体做出了与集体不相适应的行为时,也应该得到某种相应的回报,这种回报就是引起个体的痛感,这就是对于个体的惩戒。违反规则就必须接受惩戒,惩戒不但有教育行为不当的个体作用,同样也是对社会他者的行为准则教育。惩戒对人类行为准则的形成和确立以及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感知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教育惩戒的分歧

人们追求教育理想化,受西方“心理分析”理论的影响,认为教育中的惩戒是压抑个性发展的,这种受压抑的个性在进入社会化的过程中很有可能表现为病态。但是,在我国教育中,仍然是对各种国外理论和中国传统教育思想进行“郢书燕说”,使我国教育失去明确的发展方向。我们追求的教育价值方向,为何在实践中却是“举步维艰”或者“南辕北辙”?

关于教育理想与教育现实之间的冲突,是大众判定我国教育惩戒范围分歧的根源。理想的教育就如乌托邦和人类对种种美好社会的追求一样,这样的理想观念,深刻地植入对于孩子们的教育理念中,认为孩子的世界就是美丽的童话,我们成人就是要保卫孩子们美丽的肥皂泡永不破灭。即使孩子有与人类文明社会要求相冲突的行为,也要以文明来加以感召。我国的教育法律中亦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进行,尊崇17世纪以来西方对民主、自由、平等的追求。

三、教师惩戒权的法律缺失

法律赋予学校作为教育管理部门,对学生的惩戒范围只在行政处罚,但不包括开除学生。那么,教师能行使的惩戒方式就极其有限,导致教师在管理学生时无章可循、冲突不断。因此,教师并不只是单一的知识传授者,在整个教育活动中,教师同样是学生的管理者。而惩戒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普遍被认可的管理方式,教师在组织课堂和保证学校基本秩序的过程中必然会采用一系列的管理方法,以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我国现有法律中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确立是没有的,现有教育的法律立足点在于教育与保护学生,而管理学生,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活动的法定条文是欠缺的。比如,“杨不管”案就充分说明了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尴尬地位。教师提醒了学生,但并没有使学生的行为停止,导致学生互殴致死。“杨不管”的教师心态,也是长期管理的法律规范不足的反映。教师平时就依靠爱护、关心的方式不能有效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所以不想管,教师的责任心下降,造成教育管理的低效率。

据了解,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教师认为自己在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弱势群体,这便造成一些教师面对学生行为不当的消极处理或回避应对,从而导致教育教学效果低下。因此,对学生的惩戒是必须的,并且应该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从而为教师的教学活动提供指导和法律依据,防止出现教师惩戒失当,提高教育教学效果,促进教育活动和谐发展。

四、教师惩戒的合法范围划定

本着“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的教育法规,所提倡的是温馨和谐的教育,但当温暖的理想融入现实,脱离现实的法律规范,会由体现人道精神的本意走向非人道的反面。目前,我国的教育法规更多的体现人文情怀,强调关心、关爱的教育指导方针,这本无可厚非。但落实到现实的教育活动之中,则缺少了对于教育活动中普遍存在惩戒诉求的考虑。既然惩戒是必须的,那就必须划定惩戒的范围,可行与禁止的,法律必须明确规定。目前,我国教育法规已经规定了不可行的教育惩戒:《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及《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第五款等都做了相应规定。

这些法律规范大致有这样三个特征:

1.都以不给学生造成伤害为下限

无论是身体的还精神上的都要加以保护,以使学生健全的人格得到自由的发展,这样的本意是理想主义的。在伤害与学生的发展之间的关联度要加以更多的考虑,伤害是个体的主观判定,不同的个体可以对于同样的伤害行为感受不同,有的学生认为教师过激的言语是种伤害,而有的学生则可能认为过激言语是种关爱与激励。所以,关于伤害的具体标准,需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2.教育法规对于惩戒范围的划定模糊

对于体罚、变相体罚、歧视学生、人格侮辱等都没有相对可行的标准。比如,同样是惩罚学生到操场上跑步,跑一圈跟跑一百圈是不一样的,感冒的去跑和健康的学生去跑是不一样的。这些都在法律中没有得到相对明确的规定。

3.目前我国教育法规所划定惩戒范围,只规定禁止的惩戒,可行的惩戒则是欠缺的

教师可以拥有那些惩戒法律许可,则在教育法律规范中没有确定。

关于教师的惩戒权,世界范围内是被广泛认可的,包括体罚在一些国家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韩国、日本、新加坡有着单独的教育惩戒法律规定。而我国关于教师惩戒权的问题,也日益成为教育研究的重点。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制定教师惩戒权的相关法律,根据实际情况,从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规范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使教育活动更加和谐全面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康永久.教育制度的生存与变革.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8篇

家庭经济收入是衡量一个家庭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生活水平的好坏又决定着这个家庭剩余经济的多少,经济状况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家庭能为子女教育投资的能力。富裕的家庭能充分利用剩余经济资源,将其转化为权力以及优势地位,在子女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利用经济资源助一臂之力,使其求学之路变得更为轻松。

倪水梅(2001)通过分析认为,家庭经济条件是制约家庭教育支出的重要因素。蒋国河(2004), 潘林江(2008)等公共投资无法解释中国的教育增长,一定是家庭的私人支出弥补了公共支出的不足。孙越(2001)的研究表明,学习成绩家庭中的购书支出、家庭藏书和子的课外读物数量关系比较密切,其中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家里的购书支出相关最大。课外辅导虽然与学生的学习成绩明显相关,却有一定的负面效应,家长的民主程度和教育方式等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家长的期望值与学生的学习成绩显著相关。一般来说高收入家庭比低收入家庭更能承担教育的成本和物质保障,一个家庭的经济收入在对子女学业成绩的解释,主要体现在家庭支付在教育投资上,教育投资越多,可以将优势的经济资源转化为好的受教育条件,进而获得良好的学业成绩。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9篇

本课题《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有效练习研究》于20xx年10月向河南省教育学会申报立项,经河南省教育学会评审,准予立项,并被列为河南省教育学会20xx年教育科研重点课题,现开始实施研究。

一、课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课题的理论价值:

课堂练习是小学数学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将所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检验自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从而促进有效的反思同时教师可以获得反馈信息,及时进行纠错和指导。具有巩固、强化、反馈、提升、发展等重要作用,对我们提高教学质量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数学课堂教学中,教学的成效与练习因素有很大的关联:练习可以出质量,但练习也有可能加重负担。长期以来,小学数学教学提倡“精讲多练”、“以练代讲”,所以在练习中存在着多、繁、杂的现象,而在我们教师的观念中又有“不加强练习,不进行重复的练习不能使学生掌握知识”的认识,以致于我们很少反思哪些练习对学生的学习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甚至是有负面影响的。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面要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另一面要加强过程教学,增加学生对新知的探究时间,这样做将大大缩短课堂练习的时间,减少练习的量。因此在传统的“练习观”受到极大挑战的同时,有必要对课堂练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传统的“练习观”进行反思,确立效率意识,提倡有效练习。

课题的实践价值:

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希望能从教与学两个方面来探讨有效练习的途径,寻找根治重复低效的数学课堂练习的方法,让课堂练习(包括复习练习、对新知的针对性练习、巩固性练习、综合性练习、拓展性练习等。)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活动之中,优化课堂练习,提高课堂练习的有效性。

二、课题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课题研究目标:

1.探索在新课程标准的背景下课堂练习设计的策略,强化教师“预设”意识,促成学生“生成”的达成,提高教师有效教学的策略,同时培养学生的数学能力,提高教学效率。

2.探索在新课程标准的背景下合理的练习结构和学生喜欢的课堂练习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全体学生都得到发展,进而提高小学数学的教学质量。

3.利用经验材料的数学组织化、数学知识的逻辑化和数学应用的三个过程中的逻辑思维因素,全面发展学生的直觉思维、辩证思维和形式思维等,优化思维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研究的内容:

1.新课程标准下小学数学课堂有效练习的设计的原则。

2.新课程标准下小学数学课堂有效课堂练习的内容和形式。

3.小学数学课堂有效课堂练习中教师的作用。

4.小学数学课堂有效课堂练习中学生的情感体验。

创新之处:

有效练习的问题基于从形式到内容缺乏整体考虑而产生的低效或无效练习的现状提出的。我们提出此课题,探索课堂有效练习的设计的策略、练习的结构与层次性、练习的形式、练习的教育价值及教师在练习中的地位等问题。让学生在数学练习中既要掌握知识又要发展思维能力,更要让对数学学习产生积极的良好情感,从而实现数学教学的育人目标。

三、课题研究的过程设计、技术线路和实施步骤

总体实施步骤:

针对不同类型的数学课大家写出自己的练习设计及实施方法,利用教研活动时间一起交流、讨论,并写出自己的反思。最终总结出复习课、新授课、练习课、讲评课的练习如何设计,新授课中概念性教学、计算教学的课堂练习如何设计,以及组织形式和方法。

技术线路:

主要依据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规律,采取的研究方法:行动研究法、文献查阅法、调查法等。

遵循以下原则:

1.针对性和层次性原则

2.多样性和趣味性原则

3.拓展性和开放性原则

4.典型性和生活化原则

分阶段实施步骤:

本课题研究,拟定为二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准备阶段(20xx年11月——12月):

建立课题组,学习有关理论,构思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与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7月):

课题研究教师在备课、听课、议课、课后反思四个方面来研究有效练习,备课中着重体现如何设计有效练习,有哪些有效练习题。起到什么效果?听课时着重听这位教师是如何让学生进行有效练习的,单周写出练习题的设计及练习方法;议课也围绕此课题讨论有效练习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是否合适,所产生的效果如何来进行评议,并针对“如何设计有效练习?”这一问题进行研讨,确实把这一课题落实到实处。课后反思体现出在课堂教学中通过有效练习使学生掌握了什么知识,起到什么作用,收到哪些效果?双周写反思。

第三阶段:整理总结阶段(20xx年7月——9月):

1、撰写有关“有效练习”的小论文。

2、整理、汇总课题实施材料,整理出一套课堂中有效练习的方法;撰写结题报告。

四、课题研究的预计成果:

(一)通过有效课堂练习的研究:

1、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积极的思维活动。

2、改变学生过去被动的、接受式的学习方式,使学生成为知识、方法的探索者和发现者。

3、使学生学得主动、生动,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观察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

4、另外,在培养学生个性、集体观念、合作精神、参与意识等方面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学习氛围良好,学习的效率得到提高,成绩稳步上升。使学生能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通过实验,探索适用于我校小学数学课堂上进行有效练习的一般模式,优化数学课堂练习的结构,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促进学习成绩的提高。

五、课题承担者的科研能力及科研保障条件

1、能力保障:

课题组组长肖艳峥老师,乐于钻研、勤于探索,曾有多篇论文获奖,参与课题《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预习能力的研究》,现已结题;王磊老师曾担任市级课题《小学低年级数学教材主题图的应用研究》的主持人,现已结题,她有着丰富的研究经验。王艳利教师和王丽萍老师积极上进、喜欢阅读理论书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组织保障:

课题组成员有志于服务教育实践,探索在新形式下学校教育科研的有效方式和方法。本教研组教师有强烈的科研热情并渴望科研人员给予具体而有效的指导。

教研组课题有学校教科研室负责人和学校聘请的专家的指导。

2、时间保障:

研究时间为两年,实验教师全部是一线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保证实验的正常运行。课题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课题研讨活动,注重阶段性总结与交流,掌握课题研究进程,及时进行调控,为使课题研究划上圆满的句号而努力。

以上是我对本课题的一些想法,有不对的或还需改进的地方,请个位老师多提宝贵经验。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0篇

在此背景下,“教师是否具有惩戒权”、“教师惩戒权是废是存”等类似争论此起彼伏。由于“教师―惩戒―学生”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可简单地运用因果联系来推演,其关系网络内部存在多个“岔路口”(如图一示),所以理清它们的关系脉络并非易事,一系列争论也难有定论。如图一:

说明:

图中的A、B两处均存在争论,并且类似争论焦点的背后,各有一批支持者,而且均拥有大量的论据,故图中“理由”部分笔者不再赘述。

《教育法》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教师具有合理运用惩戒方式教育学生的权利。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确立,其成人、成才需要约束,教师的惩戒权有必要存在,由此推理至C处产生2个问题(如图一所示):(1)教师惩戒权存在的理由;(2)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模式。笔者仅通过本文探究:促进教学效果最大化的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模式。

《中国教师》(2006年第9期)曾有文章指出:“无批评的教育是伪教育”。笔者赞成这一观点。“平等”只能是相对的,师生“平等”也是如此。惩戒(注:本文单独出现的“惩戒”均特指教师对学生的惩戒,下同)伴随“教育”的产生而出现,现实教学过程中,教师合理利用“惩戒”这一教育的方式,可以为学生(包括全体学生)成才创造良好环境,有助于教育目标的实现。因此,不管何时,只要教育存在,惩戒就应该存在。我们必须正视“惩戒”,并努力探索“扬其长、避其短”的有效行使模式。

创新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模式

长期以来,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往往是权利享有主体与权利行使主体相统一,即统一于教师。按理说,教师既然享有对学生的惩戒权那么当然就可以直接对学生执行惩戒,由此,惩戒过程往往也仅在一位教师和惩戒对象(学生)之间完成。这种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模式具有:非公开、小型化、“私了”等特点,往往导致使教师惩戒权行使的扭曲,从而产生种种不良后果。

现实中,只有当教师对学生行使惩戒权过激,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时候,才会有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的介入,对于更多的惩戒权行使偏颇但未直接造成严重后果的,往往将错就错,而这对每一个受惩戒的具体学生来说,可能造成了长远的负面影响。这些也是围绕教师惩戒权产生种种争论的主要原因。

由此,笔者认为,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模式应该引入公平、公正、半公开的分权、监督机制,克服其行使过程的“私了” 性。笔者初步探索出以下模式(如图二示):

说明:

①“”两处“教师”指同一教师,即:指出惩戒对象(学生)的教师;

②“学生惩戒委员会”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人数没有严格限制,3~5人为宜;

③“相应班级班主任教师”指:惩戒对象(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

④“家长会”主要在较发达地区可以尝试建立,不具备成立家长会条件地区的学校可以选择其他组织或社会团体参与学生惩戒委员会(如:在农村地区小学可以考虑让村委会妇女主任参与);

⑤学生惩戒委员会应该有从事心理学或教育学教育工作的教师,并且“”处教师不在此列。

该模式实现了教师惩戒权拥有者和执行者的分离。教师拥有对学生的惩戒权,也是行使者之一,但在整个过程中其主要作用是:提交惩戒申请,说明惩戒原因,初步制定惩戒方案。直接行使权归学生惩戒委员会。这就使得惩戒过程实现了半公开化,半透明化。

惩戒过程的“半公开,半透明”原则十分重要,首先,虽然有校规校纪等惩戒依据,但学生实际的特殊性又决定了惩戒方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所以必须突出“公开化、透明化”。其次,在“公开化”、“透明化”前突出“半”字,是因为有些时候,有些问题涉及学生的隐私,处理时必须遵循保护学生的原则,问题只能在学生惩戒委员会内部公开。

通过图二,很容易看出该模式要比具有小型化、非公开、“私了”等特点的教师惩戒权行使模式复杂。的确,该模式的程序更加规范、结构更加严谨、要求更加严格,执行起来可能不如“一次性”惩戒“时效”高。但我们要明确一点:对学生的惩戒不是目的,仅仅是手段,我们不能简单地用“时效”标准来衡量。学生惩戒委员会在执行该模式过程中,可以考察学生的改过情况,并将其作为处理的依据,引入这一“激励机制”可以促使学生尽快改过,这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将更为有利。

当然,对于日常教学中的一些小问题,教师可以自行处理,但教师必须把握好尺度,惩戒过程必须无条件接受学生惩戒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如果学生不服教师的惩戒处理,可以向学生惩戒委员会提出“由惩戒委员会重新处理”的申请。但对于较大的学生违规违纪问题必须交由学生惩戒委员会处理。

这样,教师“滥用权”,学生“滥维权”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1篇

通过阅读有关数学学习兴趣方面的资料,发现国内外学者、专家对学习兴趣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他们分别从小学生学习兴趣的作用和小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与培养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研究。

1、小学生学习兴趣的作用

安丽丽(2017)和蒋永明(2014)通过研究,得出学习兴趣可以激发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可以点燃小学生求知的欲望,能促使小学生想法设法地努力学习,以取得最佳的学习成绩。

美国心理学家拉扎勒斯(LazarnS)通过大量的实验,提出兴趣对小学生的学习结果有影响,认为兴趣能促进小学生勤奋学习,能激发小学生争先好胜的欲望,能使小学生极力地想取得优异成绩,并能在的兴趣的指引下,朝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拼搏与奋斗。而实际上兴趣能促使学生向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发展。

陈毓芳(2011)申通过研究提出,小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成续之间存在关系,要让学生取得最佳的学习成绩,实现成绩与兴趣之间存在关系。王卫明(2016)认为要增强学生学习的信心,要让学生愿意学习、应该从培养与激发小学生的学习兴趣入手。例如你对数学感兴趣,那你就会花更多的时间去研究数学,积极探索,举一反三用发散的思维去思考。

2、小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与培养

谢晓华(2015)通过研究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培养和激发小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一,要抓住小学生的兴趣特征,根据小学生的兴趣特征来激发和培养其学习兴趣。第二,要抓住恰当的时机,针对小学生兴趣的特点,对小学生进行兴趣培养。第三,要利用文体活动增强小学生对学习的兴趣,靠文体活动的吸引力来增强小学生的学习兴趣。第四,要建立和谐的感情,通过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通过协调小学生与家长的关系,通过增强小学生与伙伴间的关系来激发和培养其学习兴趣。蒲艳红(2014)在不同的阶段,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心理特点,所要激发他们学习兴趣的点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要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利用多方面的活动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低年级对数字与数字间的相加或相减表现出感兴趣,那么你就趁机给他普点基础的加减,激发他们学习数学的兴趣。

沈习亚(2018)也对小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进行过研究,他认为第一,要让小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小学生有了明确的学习目标后,他会在目标的指引下,去奋发努力地学习。第二,家长、教师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可以适时地对其进行表扬与奖励,来激发学习兴趣。第三,要帮助小学生树立必胜的信心,我们知道信心是必胜的法宝,有了信心就有了做事的动力,在动力的支配之下,小学生会很积极地从事该项事业,从而激发了小学生的学习兴趣。第四,要通过创设情境,提出问题给小学生创设有利于学习的氛围,通过提问培养小学生的学习兴趣。戴丽芳(2011)明确的目标可以使学生朝着既定的目标努力的发展,适当的表扬还有信心等等都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2篇

[1]邓佐君主编.家庭教育学[M]. 福建教育出版社, 1995

[2]邓伟志,徐榕著.家庭社会学[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3]王玉,万勃. 青少年足球训练参与家庭支持动机及影响因素分析[J]. 福建体育科技,2016,35(04):46-48.

[4]陈志辉. 影响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家庭因素分析[J]. 体育世界(学术版),2018(12):61-62.

[5]戎岩. 家庭因素对合肥市小学生参与足球运动影响的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15.

[6]谭皇. 家庭因素对乡镇小学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影响研究[D].西南大学,2017.

[7]胡靖. 影响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家庭因素分析[J]. 当代体育科技,2015,5(24):144-145.

[8]孙一,梁永桥,毕海波. 中日足球青少年培养比较[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09):1173-1176.

[9]项和平,徐金山,沈俊. 现行足球训练体制下我国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状况的研究[J].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27(05):130-132.

[10]赵宏,邱爱辉. 对我国中学生业余足球运动员成长的影响因子分析[J].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5):105-107.

[11]陈金鳌,陆阿明,尹明坤,许玉香. 家庭视域下儿童体育参与影响因素研究[J].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8(06):78-83.

[12]娄晓斌. 校园足球推广背景下大连市东北路小学校园足球发展研究[D].沈阳体育学院,2013.

[13]许欣. 父母—儿童运动参与的知信行关系[D].北京体育大学,2013.

[14]祝树明 ,徐金山. 儿童体育兴趣及家长期望目标的调研[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1(02):30-32.

[15]姚昌群. 小学生足球学习兴趣的培养研究[J]. 科教文汇(上旬刊),2017(05):126-127.

[16]张红鑫. 城市家庭生活方式变迁对儿童体育行为养成影响及对策研究[J]. 现代交际,2017(16):30.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3篇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一)课题研究背景

1、是当前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当前,现代教育技术飞速发展,特别是计算机与网络的加盟,在教育领域激起一阵狂热的兴奋与殷切的期盼。先进的高科技手段的应用必将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于教学,教育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必将产生传统教学模式难以比拟的良好效果。由于现代教育技术具有图、文、声并茂甚至有活动影像这样的特点,所以能够提供最理想的教学环境,它必须会对教育、教育过程产生深刻的影响。“现代教育技术”(Modern Educational Technology)与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整合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2、是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鹤壁市淇滨区福源小学是一所环境优美、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设备先进的学校。学校设立有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录课室,每个办公室都配有电脑,每个教室都有电子白板,学校所有的计算机都开通了宽带连接,网络班班通,校内资源共享,学校有优良的网络化教学和学习环境。现代信息技术进入课堂,必将引发课堂教学从教育观念到实施方式、实施策略的一系列变革,如何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学资源的呈现方式、互动方式,近年来我校一直在积极推动和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工作中的应用和开发。在我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学过程,已体现在常规教学中,因此,结合我校实际,选定“现代教育技术与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整合的研究”课题进行研究,以期能进一步深化我校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改革中的实践和发展。

3、是新时期小学数学教学发展的需要。

新时期的小学数学教学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运用新颖、先进的教育技术,为小学数学教学新的生长点提供广阔的展示平台。因此,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和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整合,有利于充分认识到实施小学数学教学必然地要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转变教育思想,改革课堂教学,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教育观念与教学机制的整体深刻变革。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1、数学是一门来源于生活的基础学科,同时也是一门综合、分析、应用信息的学科。数学教师必须从自己学科的角度来研究如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来提高教学水平,现代教育技术有机融入到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就像使用黑板、粉笔、纸和笔一样熟练、自然。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到真实的情景中去体验、去感受,经历数学知识的构建过程,达到对数学知识的彻底理解。还可以引导学生在网络环境下自主学习,通过互联网获取自己在课堂上、在课本中很难得到的自己所需的知识,最大限度的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教师在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可以将所受知识通过文字、图像、动画、声音等形式进行展示,能够迅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使学生产生心理需求,进而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还可以把抽象的知识点通过形、声、情、意形象化,让学生直接感知和理解教学内容,从而达到突出教学重点、化解教学难点、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目的。促进课堂教学的高效性。

2、我校20xx年建成,是一所很年轻的学校,教学设备先进,学校中年轻老师居多,精力充沛,思维活跃,动手能力强,在课堂教学中大多数老师可以使用计算机教学,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很匹配,但这些资源在目前来看,还没有发挥其更大的优势,所以希望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和实施,最大限度的发挥老师的教学能力和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二、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和课题核心概念界定。

1、本课题的理论依据

在20xx年11月的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会议上,当时的教育部部长_的报告中指出“要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鼓励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并把信息技术教育融合在其他学科的学习中”。在20xx年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也提出了相似的要求。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而是个体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渐建构的结果。现代教育技术与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整合,其最终目的是要通过优化教学环境和教学过程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率。现代教育技术为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资源,可促使学生多种感官参与并发挥作用。有利于学生主动建构对信息的理解,以已有认知结构为基础,对信息进行主动选择、推理、判断,从而建构新知识。可见现代教育技术所具有的多种特征特别适合于实现建构主义学习环境。因此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作为本课题的理论研究基础是最适宜的。

2、课题核心概念界定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4篇

课题研究背景:

带班多年发现,班级内的单亲家庭学生越来越多,这样的家庭对孩子们的影响还是挺大的,让我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的婚姻观、家庭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离婚率越来越高,单亲家庭子女日益增多。家庭的破裂、抚养方式的改变、人际关系的变化以及家庭教育的变异,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问题的研究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课题研究意义:

据我在班里调查,和各班班主任交流,每个班里这样的孩子还不少呢!所以,就这个问题我想研究一下,看看有什么具体的办法来帮帮这些孩子,实在不忍心他们长大后一无是处或是人格有缺陷。

这些孩子就学,给了社会、学校,乃至我们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怎么是这些孩子成为有用的人呢?很多老师发现,班里的这些孩子生理、心理都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很多教师也都逐渐发现了这类学生出现的新问题。例如,一部分学生长期受到家庭的冷落,在学校消极,不参加集体活动,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的态度。性格孤僻、灰暗;还有的学生受到家庭暴力的影响,在情绪控制上较为困难,容易冲动,攻击性强,等等。这些情况,对于学校管理、教师的教学目标实现都提出了问题,如何更好的去帮助单亲家庭学生成长,是不可缺少的学校教育组成。

课题名称的界定和解读

单亲家庭通常指父母离婚的家庭,可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单亲家庭的范围应该是更广泛的。孩子他们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有父母离婚的、有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有父母一方或双方_服刑或强制戒毒的、有父母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在身边的。我本次课题研究的对象主要指小学生中父母离异、父母离世的孩子,他们由于家庭的原因造成了情感、性格等方面的发展有所缺陷,在学校的活动中也表现出了明显的不同于他人,造成了他们有自闭、自卑、叛逆等心理问题表现,本次课题研究的方向就是了解这些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小学阶段的成长情况,尤其是心理发展方面。了解单亲家庭在孩子们成长中的影响,从而在教学中多关注这些孩子们的成长,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

课题研究的步骤和举措

准备阶段:——

为丰富课题研究时的理论基础,我在学校图书室找了许多相关的书籍,如《儿童心理与教育漫谈》、《简明心理学辞典》、《小学教育大全》等,为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展奠定思想基础。其次,走访班主任、家长、任课教师等途径,了解我校单亲家庭中学学生成长现状,选取六名典型学生为研究对象。并逐步收集其生理、心理、学业、人际关系的方面资料,因人而异制定研究实施方案。

实施阶段:——

1、全面了解研究对象,通过家访、电访、信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弄清学生的成长背景,家庭成员,父母的教育态度,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

2、课间与学生群体聊天,掌握全面的情况,通过平时对他们的观察以及分析有关的各种资料,形成对他们的情况。

3、与任科教师商讨交流辅导意见,争取各任课老师的帮助,从而保证辅导目的的达成。

4、找一些热心的同学帮忙,主动接近他,吸引他的注意力。

5、对前期研究过程进行阶段总结,形成课题阶段性总结报告。

6、反思课题研究前半期的成果与不足,完善后半期的研究方案,适当调整研究策略。

总结阶段:XX年5月

对课题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撰写报告,整理研究资料,请有关专家进行课题论证。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5篇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合法性,凸显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使教师能够正确合理地使用教育惩戒权,才能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

一,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合法性

教育惩戒不是体罚。体罚是对学生给予身体上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具体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教育惩戒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虽然教育惩戒与体罚都是惩锶,都使受罚者感到痛苦,但是两者存在本质区别:I、目的不同。体罚为惩罚而惩罚,教育惩戒为教育而惩罚;2、手段不同。体罚的手段缺乏法律保障,教育惩戒的手段受法律保障,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3、产生的后果不同。体罚行为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教育惩戒以不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并使受罚者认识错误、改进自我。可见,由于教育惩戒与体罚在目标、手段和产生后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教育惩戒是一种不同于体罚的惩罚。目前,我国现行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明文禁止体罚行为,但珐律没有禁止教育惩戒行为,教育惩戒行为具有合法性。

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受法律保障。惩戒是指法律主体基干特别身份关系,为维持纪律与秩序,对干违反一定义务者所进行的管教措施。这种特别身份关系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与员工、学校与学生以及家长与子女之间,基于这种特别关系,法律赋予一方有权单方决定对另一方实施惩罚。我国现行《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运动”、“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等权利,这一法律规定界定了学校与学生的特别身份关系,赋予学校依法惩戒学生的权力。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职能的执行主体,我国现行《教师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赋予了教师履行依法惩戒学生的权力,为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提供法律保障。

因此,教育惩戒权是教师拥有的一种合法权力,教育学专家谭晓玉教授将教师教育惩戒权概括如下:“惩戒权是一种权力,它是针对学生违反规范的行为,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它来源于教师的教育权力,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权力,也是教师职业权利之一”。

二、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

针对教育惩戒的必要性,著名教育家马卡连科强调:“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才,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正如马卡连科所说,教育惩戒是良性的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可概括如下:

1、促进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遵纪守法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学生只有先学会遵守各种校纪校规,走上社会之后,才能遵守各种法律规范,适应各种工作制度。现阶段,我们强调素质教育,提倡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益,决不意味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的迁就忍让。对此,教育学家涂尔干有深刻的认识:“纪律经常被人们当成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侵害,因为它阻碍着人们不受限制的发展。这样的看法有道理吗?恰恰相反,倘若一个人没有能力将自身限制在明确的限度内,那么这就是一种疾病的征兆。”因此,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惩罚,是促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客观要求。

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一般而言,“责任”包涵两个层次的意义:一是指做好分内的事情,如履行职责、完成岗位责任等;二是指如果没有做好分内的事,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可见,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必须学会承担没有做好分内之事的不利后果,接受惩罚。今天,很多孩子是独生子女,家人的百般宠爱,剥夺了他们承担责任的机会,使这些“小皇帝”们往往十分自私,普遍缺乏责任心。此时,学校的教育惩戒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合理的惩罚比一味地赞赏更能使学生学会负责,惩罚的体验是深刻的,甚至刻骨铭心,从而使孩子们吸取教训,踏实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6篇

1.关于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

国外对于家庭教养的研究进行比较早,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1632)认为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其中,最早提出家庭教养方式分类的有鲍姆林德()。20世纪4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意识到父母教养活动对其子女发展的影响。自21世纪以来,国外学者既从社会文化背景、社会阶层、社会经济地位及父母体验到的压力和社会支持等家庭系统以外更广阔的层面出发,又从家庭系统内部的一些因素,从儿童特征入手,较全面地探讨了家庭教养方式和教养行为的影响因素。如:Belsky等人对美国和韩国3岁儿童的父母教养行为及儿童抑制性行为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儿童对父母教养行为的影响要大于父母教养对儿童行为的影响,母亲比父亲更容易受到儿童抑制性行为的影响。

国内最早对家庭教养进行研究的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颜之推(公元6世纪末),主张要把爱护子女和教育子女结合起来,重视父母对子女的榜样作用。到了近现代,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继续发扬,特别是有陈鹤琴(2012)为代表,其观点是父母要以身作则,与孩子同角度同高度对其进行教育。此外,国内学者林磊专制性,溺爱型,放任型,不一致型,期望型,民主型,拒绝型等七个方面的家庭教养方式进行研究,而国内常见的家庭教养方式分为溺爱型,专制型,放纵型以及民主型。近十年来,家庭教育指导对象研究一直是该领域的热点研究问题。_曾对不同时期的指导对象进行了一系列调查。2004年, 他通过研究发现, 父母是最普遍的指导对象,祖辈家长受到忽视,2014年,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象群体中的“80后”父母进行了研究并阐述了新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期待,2017年,他对12000余名3- 18岁儿童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现状进行调查以探寻家庭教育指导对象群体的新特点。此外在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水平,为每一个孩子打造适合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家庭环境,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融合的现代教育体系。《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总的来说,国内外这几年主要研究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父母教养观念本质的研究;二是关于父母教养来源的研究;三是关于父母教养影响因素的研究;四是父母关于儿童发展的研究。

2.关于小学生同伴交往关系的研究

国外对于儿童同伴交往关系的研究是直到19世纪随着儿童一系列的心里问题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皮亚杰(1932)在著作中指出小学阶段儿童同伴交往关系对于今后的发展起主要作用。之后由于二战的影响,对于这方面的研究渐渐少了,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本叫《卡氏儿童心理学手册》的出版,有关研究才突破进展。但目前对于儿童同伴关系的研究还是比较匮乏,研究者需进一步探讨。

国内在这领域研究起步比较晚。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这一研究才又兴起。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后,国内学术界把重心放在研究对于儿童交往能力培养上。近年来,有研究表明,同伴发展有利于促进儿童认知发展。自本世纪以来,关于小学生同伴交往关系的研究持续发展。在俞国良看来,对个体同伴接纳产生影响的最为关键性的要素来自家庭,家庭和同伴接纳存在明显的正相关。近些年来,我国许多研究人员对学生同伴关系有着较为统一的观点:第一,学生的学习、发展、生活、心理等都受到同伴交往十分关键的影响;第二,在信息化时代,社会更应当注重学生同伴关系,第三,学生培育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有效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个关键层面就是同伴交往;第四,学生个体实现社会化的一个关键方式之一就是同伴交往;第五,学生步入社会、进行事业发展,同伴交往关系中都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的来说,这些年国内外关于小学生同伴交往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研究儿童交往关系的发展对今后发展的影响;二是小学生同伴接纳产生影响的最为关键性的要素研究。

3.家庭教养方式与小学生同伴交往发展的研究

国外关于家庭教养方式与小学生同伴交往关系的研究比较匮乏。国外心理学家Keith Christense认为父母教养方式为小学生的同伴交往发展构造了一个好的背景,好的背景有利于儿童的今后发展,而不好的背景则为儿童的社会性发展起到了阻碍的作用。“民主的、开明的教养万式便是前者,他们教会了儿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会了他们与人沟通的态度和方式,培养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懂得了与人分享和同别人合作的重要性,这样会增加儿童的亲社会行为。而坏的背景便是专制的、不宽容的教养方式及放任型的教养方式,在这样的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儿童,他们很少得到父母的一些指导,所以不懂得分享与协作,甚至会出现较多的攻击行为,这都不利于他们的同伴交往。

国内心理学家王美芳(2000)认为民主的,开明的家庭教养方式对小学生同伴交往适应能力的发展会起着促进的积极的正面的作用。但真正把家庭教养方式与小学生同伴交往影响结合的研究比较少,因此本研究拟通过问卷调查,社会测量等手段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揭示家庭教养观念对小学生同伴交往关系的影响程度,为改善不良的同伴交往状况,提供行之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干预措施。近几年的国内研究表明父母在教养方式表现为情感温暖、理解的时候,其孩子在同伴中的受欢迎性程度高,即积极父母的教养方式能正向预测儿童在同伴中的受欢迎程度。靳江(2013)指出父母教养方式中的情感温暖、理解与良好的同伴关系具有显著的正相关,而父母教养方式中的惩罚严厉、拒绝、否认与良好同伴关系呈显著的负相关。并且儿童在交往过程当中产生的恐惧、自卑一部分由于父亲、母亲的惩罚严厉、过度干涉、保护,以及拒绝、否认所造成的。马宁宁(2011)以5, 6年级的小学生为对象进行研究,其结果显示:父母采取“温暖与理解”的教养方式会促进小学生同伴关系的良好发展,并提高小学生与同伴交往的能力。相反的,如果父母采用“拒绝与否认”、“ 过度保护”的教养方式会阻碍小学生同伴关系的发展,并降低小学生的交往能力。

总的来说,国内外对于家庭教养方式与小学生同伴交往关系的研究还是比较匮乏的,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家庭教养方式的好坏对小学生同伴交往的影响;二是怎样的家庭教养方式可以对小学生同伴交往起促进作用。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7篇

课题名称 农村小学低年级写话教学探究

课题类别 河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一般课题

学科分类 小学语文

课题承担人 刘xx

所在单位 xx县xx中心校

一、开题活动简况(开题时间、地点、评议专家、参与人员等)

20xx年6月8日,在宣化县赵川中心校多媒体教室,我所承担的课题举行开题活动。评议专家是来自我们乡镇镇中的王风英老师,同时参加开题活动的人员有我校的领导和参加本课题研究的所有成员。

二、开题报告要点(题目、内容、方法、组织、分工、进度、经费分配、预期成果等,限5000字,可加页)

前言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学校对县教科所、教研室一直以来对我校教科研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以及对我校教科研工作的认可和信任表示感谢!

我校申报的“农村小学低年级写话教学探究”课题已立项为省教育学会“十二五”课题。立项之后我们课题组成员总结了自己在教学一线发现的问题,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深入的思考,对宣化县12所学校的低年级写话教学现状做了初步调查,把我县的赵川小学作为实验试点学校,在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条件下,我们决定举行开题。

正文

1、课题的提出

①课题提出的背景

河北省张家口市是一座山城,农村小学居多,学生的学前教育情况不一致,有一部分是在镇上上的幼儿园和学前班,有一部分则是在乡下上的学前班,还有部分学生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所以上小学之后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了很大困难,尤其是孩子在说话和写话的时候更明显。口头方言和书面用语往往相差甚远,有的连一个准确的字和一句通顺的话都说不上来,写起话来更是让人看了哭笑不得,这给以后的中高年级写作埋下了隐患。

近年来,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小学作文教学从教学观念到教学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的写作质量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然而,作为基础的低年级写话训练与中高年级的作文教学相比显得比较薄弱。特别是农村低年级的写话教学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农村小学低年级写话教学与教师评语的研究”这一课题,以赵川中心校为试点,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说话习惯,阅读习惯,注重教师在写话教学中评语的运用,激发学生的写话兴趣,消除学生对写话产生的畏难情绪和害怕心理,提高学生的写话质量。 ②国内外研究情况

国内外小学作文教学现状对比研究,很多人都在研究低年级作文教学,并且展示了很多成果,但是很少有人在研究低年级写话教学的时候,重视教师评语的研究。

③课题研究的价值

a、理论价值

课程标准对低年级作文的要求定义为: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写自己想说的话,写自己想象中的事,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低年级作文的写作范围,写作要求。我们不能忽视课程标准的要求而放弃低年级对学生进行作文辅导的教学任务。

低年级孩子的认识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刚入学的孩子,一方面积累的字词不多,生活经验贫乏;另一方面,却又渴望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目前在低年级写话教学中存在不少问题。这对作文教学的起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B、实践价值

为了降低中高年级作文的难度,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我觉得应从学生的“写话”入手。作为低年级的学生,除了培养他们的想象力、模仿力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教给他们说话的方法,阅读的方法,培养他们的说话习惯,阅读习惯,提高课外阅读的效率。其次,要正确引导学生养成认真观察、积极思考的习惯,培养孩子做生活的有心人。只有这样孩子们才能大胆地说出眼中所见,心中所想!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受,并且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会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我希望以低年级学生的写话教学为契机,重视教师评语在写话教学中的作用,真正从实质上丰富学生的阅读,提高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使孩子们对写话不怵、不惧。

2、课题的界定

①“写话”:是学生看一幅图或者是看到一个环境或场面,学生写出的几句或一段话,如果有能力可以写成简短的作文。

②“低年级”:我们根据我们宣化县的学生认知水平、知识经验,确定为一、二、三年级学生。

3、课题的研究

①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原则 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写话教学应千方百计地让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写话中来,让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激发学生写话的兴趣,使学生在写话的过程中,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

2、整合原则 教师应重视语文课与艺术课等课程的融合,有意识地为学生创造写话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写话素材,锻炼写话能力。

3、循序渐进原则 写话教学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小步子快节奏,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4、兴趣激励原则 兴趣是学生写话的主动力。教师应不断地研读自己的教师评语,鼓励和表扬,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写话兴趣,促使他们及时调整和完善自己的学习动机,做到乐于写话。

②课题研究的目标

1、依据《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培养学生写作的兴趣和自信心,使学生达到新课标中的写话要求,让孩子愿意写话,喜爱写话,变“要我写”为“我要写”,为学生将来的习作提供广阔的空间。

2、通过研究和实践,规范教师在写话教学中的评语,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3、通过研究和实践,达到小学低年级语言训练的要求,培养学生善于观察周围的人与事,激发他们写话的兴趣,提高口头表达和写话能力,提高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

4、通过研究和实践,提高学校的教育科研水平,努力探索一条低年级作文教学模式和策略。

5、通过研究和实践,激发低年级的写话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写作习惯,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③课题研究的内容

1、 从说到写。通过阅读,口语交际、看图等多种渠道,培养学生的听话说话能力,使学生从说到写降低学生的写作难度。

2、 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注重教师评语的研究,激发兴趣,引导学生乐于写作。

3、 感悟生活。积累生活片段,引导学生写出真实的内容。

4、 好词佳句的积累。

5、 标点和行款的学习。

④课题研究的方法

本课题的研究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调查研究法,主要运用在第二阶段,调查张家口部分农村小学低年级学生对写话题目的感受和写话教学现状。

2、个案收集法,主要运用在第三阶段,收集教学案例,教师评语,学生习作。

3、文献研究法,贯穿于课题研究的整个过程,随时研读文献,丰富自己的研究资料。

⑤课题研究的步骤

本课题研究计划从20xx年1月-20xx年12月,分四阶段进行。

1、准备申报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在此阶段,认真选题,申报课题;组织成立课题实验小组,研读有关文献资料。刘亚军撰写课题研究计划,每个实验教师写出本人具体的研究计划。刘贵通过调查问卷对实验学校学生低年级写话学习的现状调查,并撰写跳查报告。整理低年级学生期末成绩,以便以后对比。

2、准备开题阶段20xx年2月-20xx年5月

成立机构,研读文献,学习理论,提高认识,制定实施方案。前期调查分析,为课题开题做准备。刘亚军做开题报告,每个实验教师写出学习笔记。

3、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

根据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调查情况,积累资料,研读文献,解决研究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做好课堂教学,案例分析,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不断巩固“阶段性成果”,提出下阶段研究目标及操作方法,撰写研究心得、读书笔记和相关论文,形成阶段性成果。进行课堂教学评比并进行交流,得出结论。每个实验教师至少写出一篇有关的论文在县内学习。每人准备一节写话教学课堂实录。

4、总结阶段:20xx年1月-12月

根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整理汇编,完成报告,汇总相关论文、教学反思、读书笔记、学生习作等,进行成果展示,接受上级专家评估,准备结题。通过调查问卷对实验小学学生再次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将低年级的期末语文成绩与实验前的成绩进行对比。

对理论、实践进行总结,最后写出结题报告。

⑥课题预期成果

1、张家口市部分农村低年级学生对写话题目的感受调查报告

2、课题研究心得

3、课题研究个案集,教师评语集

4、教学反思

5、读书笔记

6、学生习作

7、学生习作集,教师评语集

8、相关论文

9、结题报告

⑦有效的组织保障

1、参与课题研究的课题组成员队伍是学校中的骨干教师,思想意识高,具有多年的教学经验。在教学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课题组成员业务素质过硬,有较多的教育科研经验,对课题的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对实施课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工作,并潜心钻研教育学、心理学和新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这些都为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充足的力量保证。

2、该课题的研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课题主持人刘亚军和唐燕研究的市级课题《预防和矫正小学生的逆反心理》在20xx年底顺利结题并获成果二等奖。同年参加了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参加成员中唐燕参加了已结题的市级课题《预防和矫正小学生的逆反心理》的研究工作,县级课题《农村小学语文开放式课堂模式的建立》进入结题总结阶段,现主持市级课题《小学语文课堂提问的有效性的研究》的研究工作。周建英参加了市级课题《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的研究工作,(该课题正在结题)她参加研究的县级课题《农村小学语文开放式课堂模式的建立》进入结题总结阶段,市级课题《小学语文课堂提问的有效性的研究》正在研究。梁燕主持研究的市级课题《提高农村小学生信息技术课堂效率的研究》的研究进入结题阶段。“十一五”期间我校教科研取得了可喜得成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支持和认可,为本课题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我校具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领导重视、支持教育科研,研究经费和资料设备有充足的保障。学校今年建立了“校园网”,信息渠道畅通,教育和教科研设备先进。此外,学校的图书室、多媒体教师组成了专门的课题服务小组,图书藏量丰富,为教师们查阅资料和学习研究提供了方便。

4、学校这几年发展迅速,“请进来,走出去”是我校教师进行培训的好途径,每年都有大量的教师参加培训。

⑧实验教师组内分工

1、课题组研究组长:刘亚军

负责研究实施过程中对课题研究方向、计划、内容的局部调整。

2、课题组成员: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8篇

一、课题的提出

诚信是人类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美德,世界各国均重视国民的诚信教育。中华民族有着数千年文明发展史,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自古以来看重诚信。《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随着《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诚信”已经逐步深入到我国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成为衡量人们日常行为、道德素养的重要标准。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六条明确规定: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诚信教育虽然已在社会上蔚然成风,但综观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和一些不良生活方式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仍不容忽视,部分家长不讲诚信成为学生诚信美德教育的难题,部分家长重文化知识,轻道德情感教育,造成学生诚信的缺失;它们对学校教育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

诚信是道德之基石,是立人之根本,是小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内容。树木之初重育苗,立人之始在于幼。诚信教育应从小抓起。因此,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预期研究目标、内容:

总体目标:

1、通过研究,培养学生形成“拥有诚信”的意识与能力:在实践中让学生能做到用真诚的态度处置学习生活中的一切事情,做到诚实守信。

2、通过研究,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创设师生的平等地位,营造师生相互尊重的良好氛围,同时让诚信的种子在学生们心中扎根,让诚信的鲜花开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具体目标:

1、在诚实教育方面:培养学生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对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不说谎话。端正考风考纪,作业和考试独自完成,不抄袭、不作弊。

2、在守信教育方面:培养学生守时、守信、有责任心,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

3、在法规教育方面:加强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的教育,培养学生的法规意识,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面培养学生诚信、守纪、公正、文明等良好习惯。

研究内容:

1、小学低年级学生诚信意识现状的调查研究。

2、小学低年级学生诚信培育策略的行动研究,它包括如何在课堂教学、校内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培育小学生的诚信意识素养。

三、课题研究的原则:

1、整合性原则:本课题以学校二年级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个别与集体跟踪研究。结合学校开展的主题活动,将围绕改革课堂教学,拓展校内活动,开辟社会大课堂这三条主线,通过各种活动的设计,达到研究目的。

2、主体性原则:本课题的实施需要教师的充分参与,要重视教师的`主动精神,更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充分了解学生和反映学生的实际,重视学生的参与,给学生尽可能充分的表现和选择的机会,还应特别注意学生参与活动的反馈意见和信息,以根据学生的需要不断修正和优化研究内容。

3、团结合作原则:育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有学校教育是不够的。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家庭教育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素质的提高,决定着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在信息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社会环境对学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在教育实践中,要注意利用一切有效资源开展教育。

四、研究方法:

1、行动研究法:通过品德与生活课堂,结合“做诚实的好孩子”这一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力求让思品科课堂成为学生掌握、形成“诚信意识”的主阵地。

2、文献研究法: 通过网络、教育杂志、理论书籍等多种渠道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国内外此类研究状况及成果,搜集相关理论依据与资料,最大限度地为课题提供理论支撑,把握研究方向。

3、调查研究法:争取街道、社区的支持,在社区建立活动基地,在学校、家庭、社区的密切配合下,进行小学生诚信意识现状的调查研究,找到培育的切入点。同时与社区一块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育活动。

五、课题研究的价值

诚信教育的重点在知行统一,关键在践行。只有精心安排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诚信活动,学生才能受到熏陶。在课题研究中,将采用收集汇编格言、典故、故事等,通过诵读、故事会、表演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在寓教于乐中感悟诚信。同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开展阶段测试免监考等塑造学生诚信美德的特色活动,真正使学生做到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

六、研究过程: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XX年9月——11月,主要任务为:确立课题,对课题进行论证,对学生现有思想道德水平进行实验前的调查分析,制定实验方案,为实验研究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为XX年12月——XX年6月,本阶段按着实验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全方位地开展研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1)搞好调查摸底,对实验班学生的原有品德状况及行为习惯及兴趣爱好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实验班学生档案。

(2)实验中对学生的道德知识及道德行为进行定期测试,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定期开展以“创诚信校园,做诚信学生”为主题的活动,如主题班队会、诚信故事比赛、诚信格言抄写比赛、制作诚信手抄报比赛等。

(4)通过家校共育,使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形成合力。

(5)利用社会上的专用场所和教育设施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为XX年7月,对调查研究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对研究结果进行评估、对研究过程效果进行总结,撰写结题报告、成果论文。

十、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

1、《小学低年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践研究》研究报告。

2、教师的论文、经验总结、优秀教学设计、个案等。

3、学生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及文化环境的展示。

4、学生的有关作品。

十一、完成研究任务的可行性分析

(1)本课题为个人微课题。本人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有从事生本教育课题研究的经历,对课题实施操作有一定的研究。

(2)围绕此课题我校已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从早年开始学校就启动了诚信教育系列活动,本学年拟进行“创诚信校园、做诚信学生”的主题活动,对本课题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

(3)完成任务的保障条件:我校的领导对教科研工作历来重视,特别对于德育科研格外重视,在研究经费的筹措上不存在任何问题,课题的研究时间有保证。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19篇

关键词教师惩戒权实现途径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1 教师惩戒权确立的障碍

法律制度层面的障碍

我国现行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但对于教师是否具有“惩戒权”却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没有正确厘清“惩戒”与“体罚”的界限,且在实践中存在“体罚”被扩大解读,使得整个社会产生“惩戒与体罚相混淆”的错误认识。而对于“体罚”,我国现行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被禁止,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教育行政处罚条例》也规定了“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可给予撤消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相反,对于老师的惩戒权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而在实践中出现教师对严重违纪学生罚站被称之为“体罚”,批评教育学生则被冠以“心罚”的大帽子!很显然,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教师的惩戒权难以确立。

教育观念层面的障碍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各种新的教育思想与教育理念广泛流行,如“民主教育”、“赏识教育”、“愉快教育”、“成功教育”等理念大受吹棒,这些教育理念都有以下两个的特点:一是以抨击“传统教育观念”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二是过分强调“老师要尊重学生”。不可否认,上述的教育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但由于过分抨击传统教育观念的落后的一面,忽视了传统教育观念的优秀传承,从而使“尊师重教”这一传承几千年的优秀传统在当今社会受到了巨大挑战与冲击,“师道尊严”正在不断沦丧。从而在教育实践中,走进了“重表扬轻批评、重奖励轻惩戒”的误区。

教育环境的层面的障碍

当前面临的教育环境也是教师惩戒权确立的障碍之一。首先,当前的家庭教育环境决定了很多学生养成了“自我中心”的性格特征,使得很多学生只能被表扬和赏识,禁不住半点批评和惩罚。其次,社会价值观多元化发展所带来的冲击。由于价值观日趋多元,整个社会对教育与受教育以及对教师职业的看法都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甚至出现将师生关系解读为“服务者与消费者间的关系”的论调,“师道尊严”正被无情摧残,更谈不上教师的惩戒权了。再次,是社会舆论压力。虽然我国教师绝大多数都受过高等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肯定超过社会平均水平,且绝大多数教师都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但也难免在这一庞大队伍中出现个别师德低下的个案。但正是这些个案却被有关新闻媒体趋之若鹜,连篇累牍地加以报道,产生了放大的负面效果,无形中降低了教师的整体社会评价,也极大挫伤教师育人的积极性。

2 教师惩戒权确立的必要性

教师的惩戒权是实现教书育人目标的需要

一方面,教师通过行使惩戒权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德育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将学生由一个自然的人转变为一个社会的人,这一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转化过程。教师需要从肯定与否定评价两个方面对学生的合规行为进行肯定,同时对违规行为予以否定。而教师的惩戒权的确立是实现这一过程的重要保证,教师通过恰当行使惩戒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集体意识与责任意识。

另一方面,教师通过行使惩戒权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伟大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戒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教师在育人的过程中通过采取合理的惩戒措施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勇于面对成长的过程中遭遇的各种挫折。同时使学生面对自己所犯错误勇于担当,培养学生的责任感。确立教师的惩戒权,无论是对学生认知的提高、情感的陶冶、意志的锻炼,还是对学生性格与气质的形成,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①

教师的惩戒权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教育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目前正处在向现代化国家发展的伟大进程之中,这一伟大使命迫切需要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国家培养出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教育现代化则要求教育体制规范化,具体对各级各校学校而言,就是要建立统一的学校制度,形成规范的管理方法和教育手段,通过立法的手段使师生的权利义务、职责地位及其互动关系明确化、制度化。“作为社会的一个构成系统,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必然会使用惩罚来维护规范的严肃性,以有效地保证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②可见,要真正实现教育现代化,就需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证教育活动过程的实现,对于违反学校基本规则的学生,就理应受到相应的惩戒。通过惩戒教育的实施,最终有利于学生形成尊重社会规范的观念,促进法律意识和道德规范的形成。

3 教师惩戒权的确立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0篇

关键词:惩戒权;体罚;权利;权力

一、惩戒及相关概念的辨析

(一)惩戒的概念。惩戒,《辞海》中解释为“惩治过错,警戒将来。”在教育领域,一般都采用劳凯声的观点即“通过对失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措施和手段。”若从法律角度阐述,所谓惩戒就是法律主体基于特别身份关系,为维持纪律和秩序,对于违反一定义务者所进行的管教措施。所谓的特别身份关系一般发生在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与员工、学校与学生以及家长子女之间,基于这种特别关系,法律赋予一方有权决定对另一方实施惩罚。

(二)惩戒与体罚的区别。由于惩戒与体罚从字义或内容上看似有所交叉,导致了在实践中人们常常把惩戒等同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对教师合理的惩戒行为横加指责,而教师也因此不敢对学生实施正常的管理和教育,从而造成学校教育秩序难以保证和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缺乏的法律依据,教育目的难以达成。

笔者认为,惩戒和体罚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惩戒是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的,教育惩戒在行使过程中兼具教育与制裁的双重性质,目的在于教育和戒除,而非单纯的惩罚。体罚则是一种错误的野蛮的,是“用触及身体皮肉等有损身体健康和侮辱人格性质的方式来惩罚学生的方法。

二、学校惩戒权与学生权利的关系

很多人认为,对学生实施惩戒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侵权行为,是对学生的人身权或受教育权的侵犯。再加上现在舆论和媒体的过份渲染,使得原本就缺乏法律依据的惩戒权在行使中举步维艰,甚至还出现了教师实施合理惩戒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是相对的,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包括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如果学生的行为影响到了正常的学校的教学秩序,其行为就必须受到约束,否则就是其他学生的受教育权,影响了公共教育目标的实现。而惩戒权正是学生受教育权实现的可靠保障,只有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才是学生顺利实现受教育权的重要前提,而保持教育教学的有序状态,就必须依靠一定的社会控制手段,对破坏行为进行防范与纠正。

三、学校惩戒权的性质

在法理学上,权力和权利是有明显区别的。首先,行使主体不同,权利行使的主体一般为平等主体,主要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的行使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次,法律要求不同,权利允许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并且行使权力的同时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再次,行使的方式不同,权利的运行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主体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不得对相对一方行使强制力,而只能请求国家强制力保护,而权力的运行自始自终于强制力相伴,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最后,社会功能及法律逻辑不同,权利主要在于维护私利益,而权力维护的主要是一种公利益,即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权利不以法律明文规定为限,其逻辑为一般允许型,权利主体可以做法律未禁止的事情;而权力是必须依法履行,其逻辑为“一般禁止型”,其主体不允许对权力作扩张解释,不允许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行为,否则为越权或滥用。

笔者认为,惩戒权是学校、教师依法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力,是学校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必要手段,是立法赋予学校及教师的一项权力,是国家教育权的具体化,具有典型的公法的特征。

第一,从惩戒权的主体来看,按通说,惩戒权的主体是学校及教师,如前所述,权利的行使一般为平等主体,主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惩戒权是一种“权利”,那么就意味着学校与学生是平等民事法律关系,则其行为不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这将不利于惩戒权的落实;反之,若惩戒权成了“权力”,由于任何权力都是以“命令―服从”的规则运行,权力就意味着一方对另一方的支配权,所以,惩戒权若要有权威性,学校惩戒权要真正落实就必须确立学校与失范行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第二,从惩戒权的实施及其法律要求来说,如前所说,权利是允许放弃和转让的,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要承担责任,而权力则必须依法行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就会构成渎职或违法,所以,若惩戒权是一种“权利”,就意味着学校可以放弃此种“权利”,这样就为学校或教师怠于行使提供了法理依据;反之,如果惩戒权是“权力”,则意味着对学生的失范行为的惩戒变成了一种职权,必须行使且依法行使,否则就会因渎职或滥用权力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从惩戒权的行使目的或社会功能来说,由于权利的行使往往是为了维护权利主体的利益,若惩戒权为一种“权利”,往往会落入“谋私利”之嫌,不利于我们正确看待行使惩戒的目的,即在于戒除学生失范行为,为了保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从法律逻辑来说,如果惩戒权是一种权利,则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惩戒行为,学校都可以行使。而如果是“权力”的话,则不允许行使法律未作规定之权力。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对明确的关于学校惩戒权的法律规定,很多时候惩戒权作为一种“权利”往往会被无度使用而缺乏依据,而“权力”说则要求国家必须加紧对惩戒权的立法,对惩戒权加以法律规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惩戒权应该界定为一种“权力”,是国家权力的延伸,这样不仅有利于我们正确理解惩戒权的概念,也为惩戒权的立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学校正确行使惩戒权指明了方向。

参考文献

[1]王辉.学校惩戒权的思考[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1(2):16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1篇

论文题目:教育游戏及其在小学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一、选题意义和背景

二、论文综述/研究基础

(1)电脑游戏的教育价值

电脑游戏作为一种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娱乐方式,通过一系列的挑战和激励,让游戏者在激动、刺激和快乐的过程中完成一系列的任务。学生玩电脑游戏都是主动的,甚至痴迷的。俗话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玩电脑游戏本身是一个主动的学习过程,是一个由好奇心驱动的探索过程,是一个高度互动的交流过程,而这些正是我们目前的教育所缺少和应当追求的。任何一款电脑游戏都具有一定的教育价值第一,电脑游戏的内容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知识含量非常大第二,电脑游戏能促进游戏者思维能力的发展,给玩家思维带来激荡和挑战;第三,玩电脑游戏是一种探索性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学习过程第四,玩电脑游戏的过程是一个创造过程,电脑游戏的不确定性和未知性,能激发玩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此外,电脑游戏还能对青少年的智力发展、心理健康以及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有积极的意义。

(2)教育游戏的开发前景

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黄小玉老师和王相东老师等人的研究,教育游戏将是教育软件开发获得新生的一条重要途径,教育游戏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其主要的研究和论点有:

第一,将小学的学科知识内容、社会百科知识、生活常识以及行为规范等与电脑游戏相结合,以教育为目的,以游戏为手段,开发出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相统一的教育游戏。这既是教育软件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校园网、教育城域网应用效益的好办法。

第二,电脑游戏和教育的结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何处理好“教育”和“游戏”之间的平衡,即做到知识性和趣味性的有机结合,并找到“教育”和“游戏”相结合的模式是教育游戏产业能否顺利发展的瓶颈。基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游戏和教育的结合有两种主要的方式一是在目前的游戏基础上渗透教育教学的内容,以游戏的可玩性为主,渗透百科知识、生活常识以及行为规范的熏陶等二是将题库练习和游戏牵强附会地硬性搭配,将“枯燥、强迫”的练习和“愉快、自愿”的游戏硬性捆绑,渗透电脑游戏的游戏性,侧重于教育教学。

第三,教育游戏的策划需要教育教学人员、教育心理专家、教育技术专家、游戏研发人员、小学生和家长的共同参与。对于游戏研发人员来讲,他们对教育类题材把握不准,忽视了游戏的知识性和教育性而有的小学老师在自制教育游戏的时候,往往因为缺乏游戏的理论知识和开发经验,开发出来的产品游戏性不强,走了课件制作的老路,用“游戏”这张外衣来掩盖知识灌输和答题操练的本质。教育游戏的开发,可以在教育技术专家的指导下,让一线教师和游戏开发公司进行合作,由一线教师列出学科领域中相关知识点和细节,由教育技术专家指导,进行教学设计和游戏策略的选择,并让游戏公司负责技术的实现。

(3)教育游戏的作用定位

小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有很多种,终身必备的最重要的知识技能在学校都以课程尤其是学科课程的形式开设。面对大量的学科知识,班级讲授式教学是最有效率的方式。因此无论是教育软件还是教育游戏,都不可能替代学校课堂教育的作用,而只能作为传统课堂教学的补充。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学科都适合于在游戏中学习。目前开发比较多的教育游戏集中在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主要科目上,事实上,根据国外的经验,教育游戏更适合在物理、数学、生物等学科其次,任何一门学科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适合用教育游戏的形式表达,对于一些记忆性的知识,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更有效。因此需要我们选择那些适合用游戏方式来表现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并制作成教育游戏最后,目前学校教育太重视学科和课本知识,过分关注学生的成绩和升学率,从而忽视了学生社会知识和生活常识的培养。而教育游戏在表现百科知识、社会公德和生活常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学生在游戏的同时,遵循游戏规则,潜移默化地获得这些知识。考虑到教育游戏开发的现状以及它作为一种教育媒体形式所具有的优缺点,教育游戏更适合作为传统的学校教育、课堂教学的一种补充。

三、参考文献

[1]胡伊青加(1998)。人:游戏者(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2]王春燕。以游戏的精神实现教学与游戏的融合(J)。教育理论和实践,20xx(5)。

[3]殷亚林,刘延申。校本课程开发的一种新思路-电子游戏与校本课程的整合。教育理论与实践,20xx.(9)。

[4]张胤。游戏者-学习者论电子游戏作为校本课程的价值的发掘及建构。教育理论与实践。20xx,(5)。

[5]尚俊杰,李芳乐,李浩文。“轻游戏”:教育游戏的希望和未来,电化教育研究,20xx(1)。

[6]祝智庭,娱教技术:教育技术的新领地,中国电化教育20xx(4)。

[7]电子游戏理论基础初探。

[8]余胜泉,林君芬。教育信息化(20xx)应用回顾与展望《中国电化教育》,20xx,2.

[9]谢幼如等着。《多媒体教学软件设计》。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1999.

[10]计算机辅助教学的游戏化。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2篇

通过大量文献分析得知,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都长期致力于对这一话题的研究。国外学者对这话题的研究主要从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寻求不同阶层背景对学业成绩的影响。整体上覆盖面广,视野开阔,细致地分析了影响学业成绩的诸多家庭背景变量。国内学者多数从单个影响因素出发,也从不同视角分析了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学业成绩的影响。从研究方法上来看,量化占了很大比重,因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用数据更能客观的呈现出来。虽然研究从不同的视野开展,然而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简述如下:

1.从研究内容上看,国内外学者都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主要因素出发,客观的分析了家庭背景对学业成绩的影响现状,通过不断完善和修改已有的结论,逐步完了这一话題的真实性、学者的方法给我国学者提供了不少的参考价值。虽然我国也从多个角度用释了一理论但是具体分析多集中于单一因素,不能全面的分析诸多家庭因素的作用机制。

2.在研究对象上,西方学者在这一间题的研究中,主要聚焦于弱势群体的利益,在分析家庭背景对学业成绩的影响之后,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策略。我国专门针对贫困群体的研究较少,主要针对某个单一层面单一因素考察,样本量较少,不全面,因此导致结论有差异。

3.在研究方法上,不论是西方学者还是我国学者,对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研究多数都停留在量化研究上,然而量化研究与质化研究各有优缺点,应采用质化研究与量化究相结合的方式,应两者结合以相互弥补不足之处。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3篇

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学校心理素质养成教;子课题《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开题报告;黑龙江省海伦市东方红小学;《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开题报告;黑龙江省海伦市东方红小学;一、课题的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也是一个崇尚仁义、知恩;小学阶段是人生受教育的起始阶段,一些行为习惯就是;现在的孩子缺乏感恩思想,变得冷漠与自私,原因是多;如今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重点课题 《学校心理素质养成教育研究》

子课题《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

开题报告

黑龙江省海伦市东方红小学

《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 开题报告

黑龙江省海伦市东方红小学

一、课题的提出

中华民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也是一个崇尚仁义、知恩图报的民族。从《诗经》中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到今人常说的“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等等,都从不同的方面告诉了我们该怎样去感恩,怎样去报恩。

小学阶段是人生受教育的起始阶段,一些行为习惯就是从此养成的,并影响着孩子的一生。当前在我们的小学生身上,表现出来的不少情形令人痛心和警醒:某学校对小学生思想道德心理状况进行了一次“摸底抽查”,抽查数据显示,40%的学生敬仰科学家,35%的学生敬仰体育、影视明星,只有%的学生表示敬仰自己的父母,而敬仰黑势力老大的学生竟然达到%,几乎是崇拜父母的两倍!“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付出的是最多的,可崇拜父母的孩子是最少的。孩子尚且对父母不怀感恩之心,更何况对同学、对老师、对社会呢?

现在的孩子缺乏感恩思想,变得冷漠与自私,原因是多方面的: 现状之一:家长溺爱严重

如今的少年儿童,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每个家庭的掌上明珠。在众多长辈的呵护下,他们已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家长对孩子的物质要求是“有求必应”,对孩子的学业要求期望甚高。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导致孩子人格发展不平衡。很多孩子面对父母的养

育之恩表现冷漠;孝敬之情在心目中淡化,只知受宠,不知感恩。

现状之二:社会影响深远

在这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里,一些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乃至道德观发生了扭曲。他们自私、骄横、冷漠、不善于合作。使得未成年人,也受到了他们的负面影响,缺乏“感恩”的意识。

现状之三:学校教育缺乏

现行的高考制度,使得学校教育始终未能摆脱考试的圈子。教育看分数、教师压力大,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教学上,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特别是感恩的教育。20xx年“六.一”学校组织庆祝会,学生带上凳子到操场观看。班主任为了调查学生的感恩现状,有意不拿凳子到操场。从开始到结束,两个多小时一直站在学生旁边,结果没有任何班的学生主动为老师让座。

孩子们这种感恩情怀的缺失让我们意识到感恩是社会上每个人都应有的基本道德准则。有了感恩之心,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才会变得和谐、亲切,学生才会知道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才会对生活充满希望,才会懂得珍惜时间和机会,才会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来报答周围的人和社会。学生自身也会因为这种感恩心理的形成而感到更加愉快,更加健康,这也是学生责任意识、自立意识、自尊意识和健全主体人格的构建。

思想是人的灵魂,如何拯救这“将要垮掉的一代”?良方在哪里?《_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指出:

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要“从他们的具体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深入浅出”,“要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

正是鉴于当前现实,我们提出了《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这一课题,有利于培养学生从小就养成一种感恩意识,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同伴、感恩身边的人使学生获得作为一个现代公民所必需的基本道德准则、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课题的界定

1.感恩:就是对他人、社会和自然给予自己带来的恩惠和方便在心里产生认可并意欲回馈的一种认识,一种情怀和行为,就是知恩、报恩、感恩,说明一个人对自己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的正确认识。感恩不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人生境界的体现,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体现,永怀感恩之心,才能从别人那里得到更大的情感回报。

2.感恩教育:感恩教育以活动为载体,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从感受最深的身边人、身边事开始,学会感激父母,感激父母给我们生命,感激父母养育了我们;学会感激老师,感激老师为我们导航,感激老师培育我们。从感激父母老师开始,由近及远,由浅入深,再引导学会感激他人,感激社会,感激一切为自己的健康成长付出心血和汗水、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三、 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精神素养的体现。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教育心理学也指出:长期以来,人们对“健康”的理解,主要局限于有机的生理方面。无论是学校教师,还是青少年本人,对健康的关心也都集中在学生身体发育方面的一些生理指标上,至于学生的心理方面是否健康,往往为大家所忽略。近年来,有关中小学心理障碍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及教育部门的重视,心理方面的健康问题也就渐为人们所关注。因此我校把“感恩教育”定为核心课题进行研究,其目的为:

1.让学生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使其心灵深处受到感动。

2.懂得理解、宽容、体贴、关爱他人。

3.懂得孝敬父母以及长辈是为人之本。

4.懂得感恩是快乐生活之源,心中充满爱心,学习更有动力,生活更有意义.

5.寻求实施感恩教育最佳途径和方法。

6.通过一些具体的感恩教育的开展,培植感恩文化推进校本课程建设。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感恩是一种文明,感恩是一种品德。人有了感恩之心,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也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亲切。我们自身也会因为这种感恩心理的存在而变得愉快和健康起来,生命将得到滋润。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4篇

项目进度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

1.现状研究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确定

2.调查研究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编制有效的调查问卷,对研究的学校发放调查问卷,收集调查问卷,对有效问卷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3.实践探索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月):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全面分析总结调查的结果,深入研究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以及一些微观因素对学生学习成绩的影响,写出论文初稿。

4.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月—2020年5月):根据导师意见反馈,吸取导师的建议,加以深入研究,修改、完善论文。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5篇

一、课题产生背景

二、课题研究价值

⒈素质教育的需要。某种意义上说,素质就是习惯与能力。良好习惯的养成和不良习惯的克服,意味着学生的素质的提高。因此学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的习惯养成教育就是素质教育。《_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应当体现时代要求,必须在习惯养成教育中注如时代的活水。

⒉学生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央教育部和四川省对小学生减负的要求: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家庭作业不超过一个小时。这个要求是限制有的老师过多地布置家庭作业,但是也不可能不布置家庭作业。因为小学高段开设的课程相对较多,特别是新课标的课程要求,小学语文每周只有六节课,数学每周只有四节课,科学只有两节课。家庭作业要么需要学生预习,要么需要学生对当天所学知识进行巩固,要么需要学生背诵,要么需要学生动手实验,要么需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总之,必要的家庭作业是学生发展的需要。

3、学校发展的需要。班上不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是每位教师都感到困惑的问题。但通过对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互教”的研究,帮助老师们找到教育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的新捷径,有效地教育不按时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使学校的教学活动良好性循环:学生按时完成当天的家庭作业,消化和巩固学生当天所学知识,第二天不影响正常的上课,学生又获得新知识,这样日复一日,学生健康成长。学生的个体成绩提高了,学校的整体成绩随之提高,这显然是学校发展的需要。

三、课题研究内容

为了搭建让学生相互教育的平台,本课题研究旨在解决对不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进行有效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教育方法:

1、班级思想教育:由班上全体学生参与对不完成作业学生的思想教育。

2、班委管理教育:由班委干部对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进行管理教育。

3、接对帮助教育:由专门指定的优秀学生对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帮助教育。

4、朋友情感教育:由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的好朋友对他们进行教育。

5、典型案例教育:在曾经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中,挑选几个已经完全改变不完成作业的不良习惯的同学,作为典型对不完成作业学生进行案例教育。

四、课题研究方法

《对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教育的研究》主要采取:

1、调查研究法: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不同年级学生进行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的调查统计,为课题的开展与进一步深化寻找依据与支撑。

2、教育实验法:收集对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的教育方法,并进行典型案例收集。

3、个案研究法:对不完成家庭作业学生进行跟踪调查研究,把相应的研究成果存入学生档案袋。

五、课题研究进度

1、准备阶段(20xx年1——2月)

2、理论学习阶段(20xx年3——5月):收集有关资料,学习并加以论证,完成课题申报。

3、实施阶段(20xx年6——12月):根据课题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写出阶段性研究报告。做好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

4、结题阶段(20xx年元月):以研究报告的形式结题。

六、课题成果形式

成果主要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呈现,其次辅助资料是相关论文和典型案例。

七、研究能力

本人是小学一级教师,工作在教育一线,并连续担任8年班主任,。已研究普教科研课题结题1个,有较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对于这个校本课题,起源于本人,已进行了广泛的实践,在实践中本人已创建了相关理论,完成此课题,本人完全有这个实力。

八、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方面的书籍,名人名言等。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6篇

关键词: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缺失

惩戒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思想和教育方式,伴随教育活动的出现而产生。惩戒教育是一种“否定式”教育方式,对学生不良思想和不合规行为进行否定,使学生认识到自己思想和行为的不当,通过一定的处罚将此内化为学生内心的自我认识和行为的自我约束,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以达到育人育德的教育目的。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惩戒是教师的权利,也是义务。惩是处罚,戒是目的。”从马卡连柯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惩戒教育的两层含义,由惩至戒的过程清晰明确,缺少其中任何一部分都不能算作完整的惩戒教育。

一、当前中小学阶段实施惩戒教育的必要性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当前的中小学教育中,有过度强调赏识教育的倾向。可是如果没有惩戒教育,一味地以赏识教育培育出来的学生,其抗挫折能力也会有所降低,未来难以承担社会责任。教育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智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应当按照社会行为准则规范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赏识教育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出于对中小学学生的未来身心健康发展考虑,结合当前的社会、家庭环境和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特点,教育者应当在社会责任和义务方面积极引导孩子去适应,必要时刻敢于担当,让他们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2.有助于教育目的的实现。任何教育都是有所为的,有明确的目的性,教育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惩戒教育。我国中小学阶段的教育目的是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有用之人。对于基础教育来说,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教会学生做人的道理,这是中小学阶段教育的根本目的。实现这一目的正是教师所肩负的神圣使命。社会赋予教师多种角色,既要传道授业解惑,又要帮助和引导学生健全思想,促进身心的全面发展,逐渐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这一切的一切不能仅仅靠赏识教育,惩戒教育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构建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实施惩戒教育的前提就是对学生的尊重。惩戒教育是有爱的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可以构建教师和学生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教师在教育过程当中不应高高在上,与学生保持距离感,营造一种所谓的“师道尊严”,当然也不应该过分追求平等和友谊,而失去教师的主导地位,这两种做法都是对教育的片面理解。通过合理的惩戒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戒除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在中小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过程中,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足以引起人们的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讲,由于城区中小学生心理与行为所表现出的一些特点,对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进行研究则更具代表性。通过观察和了解,目前城区中小学在惩戒教育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教师对惩戒教育的“两个极端”行为表现。由于城区中小学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包括学生自我认识多元化,学生家长的不合理要求,很多中小学教师为了避免“麻烦”,面对学生不合规范的思想和行为采用不作为方式。这种不作为是现阶段城区中小学教师面对惩戒教育的多数选择。他们会认为实施惩戒教育,效果好了不一定会获得多大好处,如果效果不好反而会影响自己的工作,还不如不开展,这也是我国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的一种“极端表现”。与此同时,也有少数教师过度使用惩戒教育,不但没起到教育作用,反而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这是相对不作为的另一种“极端表现”。

2.尚未形成惩戒教育的运行和监管机制。惩戒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方式,由于惩戒教育的特殊性,其更需要一套完善的运行和监管机制。因为没有关于惩戒教育的运行和监管机制,很多教师在实行惩戒教育时,往往就会根据自己的心情以及各人喜好对学生进行惩戒,这就违背了惩戒教育的初衷。教师实行惩戒教育时需要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惩戒教育要遵循教育的科学性。惩戒教育的运行和监管机制,就像校园行为规范一样,约束着每一位教师实施惩戒教育的行为。尤其在城区中小学,如果没有运行和监管机制对惩戒教育进行约束,很可能引起关于惩戒教育的争论,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给教师整体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惩戒教育的开展。

3.家庭、社会仍对惩戒教育的理解存在误区。惩戒教育的“度”不好把握。教育作为社会极大关注的行业,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城区相对农村而言,有发达的传播媒介。城区中小学教师在实行惩戒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很容易受到家长、媒体的极大关注,教师就会受到太多的谴责,失误行为就有可能被指责成侵犯学生的人身行为。这样就会对惩戒教育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惩戒教育的开展。惩戒教育和赏识教育一样,都是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学校、教师对学生爱的表现。社会需要理解和宽容,给惩戒教育一些空间,宽容地对待教师在惩戒教育中出现的“失误”。区别对待教师在惩戒教育过程中的“失误”和体罚等行为,不能因“失误”而否定惩戒教育。当然,学校和教师也应很好地把握惩戒教育的内涵,合理地使用惩戒教育方式。

三、城区中小学合理实施惩戒教育的对策

惩戒教育是一种教育方式。对于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表现出来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采取针对性的策略和做法,以保证城区中小学惩戒教育能够合理运行,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1.树立科学的惩戒教育观。转变教师管理理念,实行人本主义管理,正确认识惩戒教育的内涵。惩戒教育一定要顾及学生的承受力,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惩戒教育的前提是尊重学生,是教师对学生的爱心使然。学校和教师要推崇“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管理理念,真正打破师生关系上的僵局,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惩戒教育是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的职责,学生和家长要积极配合惩戒教育的开展。教师要积极承担责任,要敢于对学生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完善相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教师在惩戒教育过程中,最担心的还是缺乏立法保障。过于简单和笼统的法律条文,因操作性不强,涉及不够详细,不能保障惩戒教育的依法进行。关于惩戒教育,需要一部涉及师德和教师行为的法律保障。重视教育立法,填补立法空白,让惩戒教育在阳光下运行。对中小学惩戒教育的法律规定,是对教师和学生的保护,老师有了做事的准绳,在实行惩戒教育时有法可依,而学生则会有所畏惧,更有利于他们人格品质的塑造。同时,有了法律法规对惩戒教育的约束,中小学教师也不敢逾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这也是对学生的充分保护。

3.建立惩戒教育的运行和监管机制。建立惩戒教育的运行和监管机制,构建学校、学生、家长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只有完善的运行和监管机制,才能保障惩戒教育的正常运行。教育是爱的艺术,教师在实行惩戒教育时,首先要有满腔热忱的爱,这种爱要让学生能够充分察觉到。制止学生的错误行为,学生可能不情愿,甚至产生逆反心理,这就要求教与惩并用。在惩戒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应尊重教育规律,倡导因材施教,分析不同孩子的情况,选择与其相适应的惩戒教育方式。

4.提高社会对惩戒教育的认知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公正公平的社会氛围。媒体要加大对惩戒教育的宣传力度,关注惩戒教育的发展,而不是为了博得关注而哗众取宠。对于关于惩戒教育的积极事件要予以报道,形成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提高全社会对惩戒教育的正确认识。对一些教师有悖惩戒教育的事件,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要予以客观、公正的报道,给予社会正确的引导。

惩戒教育是教育生活中不可缺失的部分,没有惩戒教育的教育不能算完整的教育。我们培养的学生都有各自鲜明的特点,教育在针对不同的人群呈现不同的方式。惩戒教育需要国家层面的立法保护,需要社会的宽容对待,需要学校和学生家长的支持。惩戒教育更需要教师的尽心付出,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苏)马卡连柯,邓步银译.马卡连柯全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61.

[2]吴开华.教育惩戒合法化:原则、要求及其保障[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5).

[3]郭建耀.当前学校惩戒教育及其完善策略[J].教学与管理,2008,(10).

[4]吴学忠.谈教育管理中的惩戒教育[J].教育探索,2009,(4).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7篇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1.养成良好习惯,是学生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所谓养成教育就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是对学生行为指导与良好习惯培养的一种教育模式。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我国的养成教育可谓源远流长,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提出:_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_对后世养成教育产生了长远的影响。明清之际的王夫之阐有_习子童蒙,圣功也_的论点,进一步主张把养成教育作为儿童德育的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的实质就是促进每个受教育者全面主动发展,促进每个受教育者人格与个性的养成。有一位教育专家曾有过这样的论述:_你在孩子的心灵播下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下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你播下习惯的种子,就会获得品德的收获;你播下品德的种子,就会获得命运的收获。_由此可见,养成教育是管孩子一辈子的教育。培养一代少年儿童从小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是保证他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2.抓好养成教育,这是从当前学生的实际出发而提出的。

就学生的普遍状况来说,其文明道德习惯、学习习惯、卫生健身习惯的现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家庭、社会等外来的不良影响,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教育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我国青少年德育工作进行深入的反思,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一个重要的弊端就是:不从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开始,忽视基本的良好习惯培养,脱离广大青少年生活实际,不遵循他们身心发展的特点。因此,抓养成教育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将对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作进一步探索,使之成为我校的一大特色。

3.抓好养成教育,有利于增强德育的实效性。

就我国目前小学教育的实际看,在德育中,不仅忽视少年儿童行为习惯的养成,而且这方面的教育也是不规范的。培养少年儿童的良好行为习惯,既有利于克服我国长期以来在少年儿童德育中追求_高、大、全_的弊端,又有利于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一研究,从现实和长远看,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课题研究的目标

1.调查并详细分析影响小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不良习惯形成的原因。

2.促进学生健康人格发展,初步探讨良好行为习惯对学生人格发展的影响及相应的教育对策。

3.通过研究,找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对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主要因素,找到科学的策略和基本方法。

三、课题研究的内容

学生成长过程中需要养成的良好习惯很多,本项目旨在充分发挥课题组成员的主题意识,本照“点滴皆是教育,细节蕴含成功”的办学理念,以学生为主体深入研究学生良好习惯养成的方法:

1.充分利用“班级实名制”的优势,借助“U”型小组导学员的课堂教学模式,促使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何为“U”型小组导学员模式?“U”指的是全班学生以六七人为一组,采用“U”型的方式围住在一起,“U”的开口指向讲台,整个班级四十几个学生最后分成了六七个组。原本老师面对的是四十几个学生个体,而现在面对的是六七个团队,教育对象由个体转变为团队,既有利于任课教师驾驭课堂,又为学生创设了小组合作的机会,同时有利于加强小组间的竞争。一句话:单兵作战的局面被小团队互相配合作战所代替,个体学习的局面转变成了合作学习,既有利于合作,又创设了竞争的机会。

“导”指的是“U”型小组中的导学员。每个小组中设立了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导学员一职,主要职责是实行“兵教兵”的策略。每组设定导学员2-3名,每名导学员负责帮助1-2名学习能力稍微差一点同学,通过互助、督促、指导等手段,帮助能力差一点同学完成学习任务,在班级中喊响了“不让一个伙伴掉队”的口号。“1+1、n+1”多元化的帮扶模式,不但提高了学生的成绩,还 “以点带面,以面促点”养成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2.强化落实我校特色“扬三弃一”品行修养卡,发挥“敬、竞、净、静”星级评价的作用,形成星级评价体系,强化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

“扬三弃一”品行修养提示卡,为学生量身定制特色“名片”。运用哲学的扬弃理论,也给学生们制作了“个人名片”,即扬三弃一品行修养提示卡。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特长与不足,逐步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扬三弃一”品行修养提示卡是一张学生信息卡,教师可以根据卡片上的内容,了解学生的性格爱好、优缺点等方面的信息。此卡还是一张评价反馈卡,注重了过程评价与即时评价。卡中“扬一”与“扬二”注重学生特长的培养。学生分别从“六美”行为习惯、兴趣特长(球类、体育技巧类、才艺类)找出自己的特长填写。平时,我们组织学生参加少年宫活动,使他们的特长充分发展,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境界。“扬三”与“弃一”注重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扬三”定为动态即时评价,即:每周根据学生的“敬、竞、静、净”四方面的表现进行评比,表现突出的由班主任在此栏中印上所获得相应的“星”标志。学期末根据所获“星”的数量评出品行优秀的学生。“弃一”是学生填写自己的缺点。学期末由同学、教师进行表决,认为已改掉则在期末班主任评语中予以体现。每学期末我们都将此卡装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袋中,作为学生成长评价的重要依据。这一做法有利于教师随时了解学生的品行情况,有利于实践“德高尚,方有大成”的管理理念。

3.发挥我校“彩绘人生”乡村少年宫的作用,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提供场所,强化学生动手实践习惯的养成。

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教育局及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共计投资22万余元,成立了“靓彩乐园,彩绘少年”少年宫。少年宫共设“剪纸欢乐坊”、“巧手工作间”、“纸浆工艺吧”、“我舞我秀室”、“棋林益智苑”、“四驱车乐园”、“百变魔方站”、“风雅书法屋”、“泼墨画中画”等活动场所,且一楼主题文化为“科技探索”,二楼的主题文化为“艺术欣赏”,整座楼将成为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与艺术情操欣赏的专用场所,成为放飞孩子梦想的大舞台。

每周二与周五下午的大课间时间,将成为学生们的活动时间,配合着室外的轮滑、篮球、乒乓球、足球等活动,全方位打造学生综合素质的30多个活动项目,让每个孩子都可自主选择所喜爱的项目进行活动,“人人有活动项目、人人有活动场所、人人有技能展示、人人有成果积累”成为“彩绘少年”少年宫培养的目标。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爱好习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课题研究的方法

1.问卷调查法

广泛收集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调查报告,对问卷进行整理、分析,从中把学生的行为,要求放在第一位,不良的行为得到及时矫治。

2.个案研究法

通过对班级学生若干个个案的研究,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规律性的东西,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为今后课题研究提供针对性的事实依据。

3.比较研究法

通过对实施对象之间或个案与个案之间的比较,找出适合我校实际工作的方法,加以指导以后的工作。

4.文献资料研究法

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养成教育的资料,然后再进行整理、分析,从中筛选出有用的资料学习,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依据。

五、课题研究的过程设计与人员的具体分工:

课题研究的过程设计: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

建立课题研究组织,组内成员学习、商讨,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责任。了解学生已有的行为习惯,制定针对性研究方案和计划。研究资料文献的'准备、信息的收集、设计问卷调查表等。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0月)

①前期分析阶段:通过教师对学生行为习惯现状的观察分析,撰写”崮山中学学生行为习惯现状调查样本分析”,对各个年级学生此阶段的行为习惯的现状作分析总结,为今后的对策研究提供了事实依据。

②实施阶段:

A、针对小学生的特点,进行不同层次的良好习惯的教育,搜集典型课例和活动录像等资料。

B、按照不同阶段研究方案,通过实际调查研究形成培养学生行为习惯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步骤,并探索学生行为习惯提高的方法和策略。

C、实施期间定期召开座谈会,适时听取班干部和各个学科教师对本阶段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反馈,并根据反馈及时做出相应改进与调整。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与结题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9月)

1.完成各项有关测试,进行认真对照和分析。

2.课题组总结、整理规范研究资料和经验成果,进行分析、归纳,提炼规律。

3.完成研究报告,举行结题会。

人员的具体分工:

负责人:苗延亮(负责课题工作的总体规划)

组长:刘亚琳 (负责课题信息的汇总和传递,并撰写各种课题文件,确保课题的各项工作能够按计划完成)

实施者:周建等8名教师。(负责课题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课题研究的效果,需要在实施过程中积累研究资料,并撰写各种研究成果)

六、课题预期的成果与表现形式

1、预期研究成果:

(1)课题研究报告、分析报告、典型案例、阶段性报告等

(2)科学合理的完善学生评价体系。

2、最终研究成果

(1)通过研究,探索“U”型小组、“彩绘人生”乡村少年宫、“扬三弃一”品行修养卡、“敬、竞、净、静”星级评价等模式对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的作用和具体实施措施。

(2)提高家长、教师对学生行为习惯养成重要性的认识。

3、成果形式:

(1)形成本课题的_工作报告_。

(2)本课题的研究论文、研究个案、随笔、叙述故事、主题活动、等汇编。

七、课题研究的保证措施

1.课题组负责人苗延亮,是学校校长,他对教育科研有着浓厚的兴趣,积累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和科研管理经验,亲自主持并参与研究,他把教育科研视为“学校由平庸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他对该项目给予极大地支持。

2.参与课题组成员中有经验丰富、多年从事教学研究的中层领导,有专业素质高、勇于开拓创新的青年教师,还有多年从事班主任工作,很善于和学生进行交流的班主任,为课题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取得上级科研部门的关心与帮助,确保实验顺利实施。

4.学校保证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各项条件,并承担课题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

综上所述,本校课题组进行的课题研究的条件是具备的,预计通过本校课题组成员的努力,上级教科研部门的正确领导,届时将会圆满地完成该课题的研究工作。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8篇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惩戒权 ;惩罚

在现实教育生活中,教师惩戒权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一直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中小学普遍存在教师惩戒无度或惩戒缺失两种失范行为。惩戒无度是指惩戒不当,没有掌握好度;惩戒缺失是指有的中小学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行使教师惩戒权,导致教育惩戒的实际缺乏。[1]因教师惩罚行为而导致的学生人身权受损问题日益严重,由此引起的各种教育或法律纠纷越来越多。许多人甚至认为教师对学生实施惩戒就是对学生的体罚,到底何为教师惩戒权?教师行使惩戒权的注意事项?如何保障惩戒权?是目前需要研究的紧迫问题,也是本文力图想解决的问题。

一、教师惩戒权的界定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恶性体罚事件,使公众出现了“惩罚”“惩戒”不分的局面。那么这两者间有何本质性的区别呢?

体罚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惩:处罚;戒:防备,警惕,就是说通过处罚来警戒。根据《_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依法享有的专业自包括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对学生进行指导评价和自身的进修培训等方面。其中教师的指导评价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特定权利。其基本内容包括:有权对学生采取包括表扬、奖励,或批评、惩罚等教育措施,并依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品行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等内容。惩戒权具有双重性质:一是具有公权力的性质,二是具有职业性权利的性质。因此,作为教师,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施加某种影响和控制,做出职责范围内的专业行为,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力之一,也是教育活动中教师必要的权力之一。[2]

本人认为惩戒是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采取适当的措施,从而达到使学生真正认识到错误、改掉错误并不再犯错误的目的。而教师惩戒权即是教师依法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利,这一权力是随着教师专业身份的获得而取得的。可见教师惩戒权是教师教育性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力主体是教师,相对方是学生,所针对的是学生的不合范行为,体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行使

(一)中小学教师行使惩戒权之前

1.应事先了解学生的行为动机。学生的越轨行为必须是违反了符合正当价值要求和合理社会规范取向的校纪班规,且其越轨行为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影响了其他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对其实施惩戒。

2.要分析学生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造成的影响及其程度,再决定惩处的方式和程度。因为学生的违规行为可分为故意违规和无意违规两种,所以教师在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惩处时,必须考虑其实有意还是无意。

(二)中小学教师行使惩戒权之中

1.教师要向学生明示必要惩戒的理由且惩戒必须要有教育性。让学生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及其危害,知道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弥补过失,从而甘愿接受教师的惩戒教育,需要谨记的是教师不能情绪性或恶意性的直接行使惩戒权。

2.应秉承客观,平和的态度处理问题。身为教师首先自己是有完善的世界观、人生观的高素质人才,不得因学生的性别、成绩或家庭背景等,不公正的对待学生,对其造成心理创伤。

(三)中小学教师行使惩戒权之后。教师应当努力做好教育惩戒后的开导和鼓励工作。帮助受惩学生重新树立信心,勇敢地面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注意学生的后续发展,给予及时的指导关怀。不能因为学生受到过惩戒就人为的歧视对待,个别学生实施惩戒后,教师不得对外公开;与此同时,作为父母的一方也应该时刻关注孩子的情绪情感变化。这样既达到惩戒目的,又不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 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保障

中小学老师所面对的是一群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这时学生的独立思考体系还没有完全成熟,承受能力弱,世界观、人生观容易发生扭曲,这就赋予中小学教师更大的责任,需要其树立自己的形象,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但是仅靠教师的力量去维持惩戒的环境是不现实也是不公平的,惩戒氛围的维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一)规范惩戒权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教。教师惩戒权在我国法律中依旧是空缺,只有关注并完善惩戒权立法,对惩戒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明确规定教师惩戒的事由、惩戒的边界、具体的惩戒措施以及惩戒权滥用的后果和所取的救济途径等,才能使中小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有个事先的判断,从而保障教师有法可依,使惩戒环境有效发展。

(二)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其地位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

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要落实《纲要》指出的,中小学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_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这才能使义务教育教师的地位和福利待遇得到重视、提升。

(三)在中小学师生间设专门的中介。中小学生的叛逆厌学心理,以及教师的期望效应,使两者很容易起正面直接的冲突,造成紧张的局面。这需要我们专门的中介教师来约束学生,从而避免教师与学生的正面冲突。比如在英国,设有惩戒室,学生犯错误,教师就请你到惩戒室去,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与学生进行交流,然后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这种方法也值得我们效仿。

(四)让家长参与教育惩戒中来。在中小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家庭和学校是培养学生的关键场所,对其成长的影响也是最大。所以家长如果能适时和教师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并与教师达成培养学生的共识,参与到对学生的管理、教育惩戒中。这对惩戒环境的有效维持是非常有益的。

参考文献: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29篇

一、研究或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通过一些心理学知识和实践意义,阐述教师的个人特长对小学生存在的影响,增强教师提高个人特长素质的意识。让家长了解到个人特长对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性格塑造有正面影响,打破家长只重视孩子考试成绩的旧观念,让学生更健康的学习、成长。

意义:

在教师个人特长的熏陶下,给小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有利于激发小学生各方面的学习兴趣、表现欲望和不断进取的精神。在特长学习过程中,磨练小学生的意志,培养小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交际能力。学以致用的过程中,让小学生理论联系实践,融入到校园之外的生活圈,体验生活,开拓小学生的眼界,让他们的思维更加敏捷,促使小学生的身心更健全的成长,充分实现教师有价值的“教”和学生有价值的“学”。

二、研究或设计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现状:

目前,国内外开设了许多特长培训班,但这些班级几乎都是一些在校外开办的私立班级,没有把特长学习和学校里的书面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无法实现小学生真正意义上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里有特长的教师很少,而且具有的特长比较单一,或者大多数有特长的教师只注重按时授予关于特长的基础知识,不能充分利用课堂资源来发现和激发小学生的兴趣爱好,导致一些小学生对特长所具有的天赋被抹杀,或者一些小学生的家长不了解自己孩子的兴趣爱好,盲目地把家长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让他们去学习自己并不感兴趣的东西,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小学生特长的兴趣激发和培养不能与学校课本知识的教学有机结合,忽视了教师的个人特长对小学生的影响,一个身心健康、活泼的孩子才能够更好的接纳和理解教师授予的课本知识,促进其发展,而国内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是比较少,不够全面,不够成熟。

发展趋势:

当今社会,各类特长文化已经发展到相对沿海城市较落后的小城市,并且得到逐步的完善,特长文化的大量普及将会从生活中影响到家长只注重孩子分数的看法,从而又进一步推动特长文化的大量普及。当今学生的特长学习更加丰富、高质量、多元化,改变了以往单一枯燥乏味的学习模式。每个学生都有可能成为小学教师,后一代的小学教师将会是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新一代教师,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也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全面。

三、主要研究或设计内容,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思路:

主要的研究内容有:

1、从教学过程中发现小学生的兴趣爱好。

2、特长培养对小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的影响。

3、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小学生各方面的学习。

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思路:

1、如何发现小学生的兴趣爱好:

a.利用课余时间和学生进行交流。

b.利用课堂提问、课堂交流。

2、怎样让小学生感受到学习特长的价值:

a.学校可以多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

b.教师带领学生去校外参加比较大型的比赛。

c.给一些特长比较突出的学生给予鼓励和奖励,激励每个学生不断进取。

3、为什么特长学习会有利于其他学习:

a.特长学习磨练人的意志,让学生养成做事不半途而废的良好习惯。

b.特长学习在潜意识中,能让学生塑造一个活泼开朗的性格,增强交际能力。

c.在长期的演出、比赛中,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必须具备的工作条件及解决的办法:

具备的工作条件:

有:图书馆(书籍、学报)、网络(中国知网)、与论文相关的文献等等。

解决的办法:

1、本课题研究的方法主要有:文献查阅法、观察法、问卷调查法等;

2、积累与该课题相关的知识,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对查阅文献资料和知识进行整合等,并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本研究。

五、工作的主要阶段、进度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 选定论文写作方向、收集相关资料、阅读 文献、拟定论文题目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8日 确定论文题目,拟定写作提纲、撰写论文开题报告

第三阶段:20xx年10月9日—20xx年11月28日 整理分析资料,撰写论文初稿

第四阶段:20xx年12月1日—1月30日 修改定稿

六、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名称:

[1] 郭成,陈红. 试论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创设问题情境的有效策略[J]. 课程.教材.教法,1999,(09).

[2] 林雄. 从建构主义看当前小学数学情境教学的误区[J]. 新课程(小学), 20xx,(Z1).

[3] 魏永丽. 浅谈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情景创设[J]. 中小学电教(下半月),20xx,(05).

[4] 单清水. 小学数学教学中情景创设的现象与思考[J]. 科教文汇(下半月),20xx,(05).

[5] 叶婷. 创设学习情景: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方法[J]. 浙江教育科学,20xx,(03).

[6] 王贞平. 浅谈小学数学课堂中创设教学情境的策略[J].新课程学习(基础教育),20xx,(04).

[7] 叶连国. 探究小学数学创设情境教学的策略[J].小学教学参考,20xx,(05).

七、指导教师意见和建议: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小学教育惩戒论文开题报告 第30篇

关键词:教师法律素养;教育惩戒;规范作用;示范作用

2019年4月开始,教育部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持续曝光,严厉查处教师违规违纪行为,深化教师队伍建设[1]。其中,教师违规惩戒问题成为了“常见”典型。值得反思的是,一方面,在国家的严查厉处下,中小学教育惩戒活动中仍存在教师“以身试法”的情况;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教育惩戒问题的“过度关注”,也使得部分教师怯于行使惩戒权。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2]。教育惩戒步入法治化轨道,必然对教师的法律素养,特别是依法执教、依法施惩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厘清教师法律素养在教育惩戒中的作用,充分运用之,也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教师法律素养的内涵与构成

法律素养是人的综合素养的一部分,教师的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为了从事教师职业,经过一定的学习和培养所获得的关于教师职业法规知识、能力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相应思想观念、意识、态度等。可以说教师的法律素养是由正确的法律认知、丰富的法律情感、坚定的法律信仰和良好的法律能力构成的。其中,法律认知主要由公民基本法律常识和职业法律知识组成,本文对法律认知的研究主要关注教师职业法律知识,其中又以权利义务知识为核心。学界也有将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统称法律意识的,法律情感是初级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则表现为对法律权威的敬畏和对法律价值要素的认同,是较高级的法律意识。法律能力是教师在执教活动中可以合理地运用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处理问题,维护自身和学生法律权益不受侵犯,监督权利与义务运行的能力。教师的法律能力是教师法律素养的外在体现,也是判定其法律素养的根本标准,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将依法执教落实到各个环节,要求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良好的法律素养是支撑教师依法执教、履职的基础。教育惩戒作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具体体现,将其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以便有效地规范自身的教育惩戒行为。

二、教师法律素养在教育惩戒中具有规范作用

教育惩戒是通过对偏差行为施与否定性制裁,避免偏差行为的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手段[3]。学生作为发展的个体,其知识结构、心理素质、价值观念等各方面还不够成熟,学生的外在行为很难完全合理与正确,而在实践中,学生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往往与违规行为的发生频率成反比,学生那些破坏程度较低的违规违纪行为恰恰是发生频率较高的行为。《规则》中指出,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当场实施必要的惩戒。教师成为了教育惩戒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教师所具备的法律素养将直接影响教师教育惩戒行为的正当化、合法化。1.教师法律素养不足妨碍教育惩戒行为的正当性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性是指教师实施惩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伦理规范,得到了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可[4]。一方面,伴随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权利意识的提升,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权利开始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强调维护学生的权利与尊严。部分教师因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知不足,对法律框架下师生间的权利义务不够清晰,对教育惩戒的法律限度了解不够等,没有意识或能力明确区分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性随之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挑战。另一方面,个别媒体舆论的片面报道,放大了学生的权利,压制了教师惩戒权,部分教师因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能力,在外部压力裹挟下,不敢、不愿行使惩戒权,以此来规避冲突。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后,教育部了《规则》,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以便指导和规范教师的惩戒行为,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教师基本法律素养是教育惩戒的底线法律素养良好的教师拥有相对完备的教育法律知识,能够有意识地用教育法律知识处理身边的问题,将法律精神贯彻到教育管理活动中,应用到教育惩戒实践中。首先,正确的法律知识可以让教师明确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教育惩戒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教师惩戒权作为教师依法对违规学生进行惩戒的管理权,是伴随教师职业的产生而存在并得到了法律的授权,放弃行使惩戒权最终会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效果,不利于学生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养成。其次,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有利于教师恰当地保护和约束学生的权利。学生拥有国家公民和受教育者的双重身份,享受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作为受教育者的各项权利。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尊重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但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再者,拥有法律信仰的教师更倾向于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坚持程序正当。最后,教师良好的法律能力意味着教师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将教育惩戒的主体、客体、内容、依据、限度等各要素约束在法律边界内。因此,教师良好的法律素养是促使教师惩戒行为正当性回归的关键因素。同时,教师法律素养的高低不仅影响教师的惩戒行为,对学生行为的养成也同样重要。

三、教师法律素养在教育惩戒中具有示范作用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学生是在教师的言传身教中发展起来的,教师劳动的示范性特点决定了他们对待学生的态度和言行,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5]。教育惩戒出于教育改善的动机,通过积极管教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学生出现偏差行为的时候,内心会产生不安、愧疚、恐惧等心理状态,此时对其展开的教育更能影响学生的心理。教师教育惩戒中表现出的法律素养对学生行为的养成具有“示范”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示范”,既有具有积极影响的正示范,也具有消极影响的负示范。1.教师依法惩戒的行为是以身作则的法治教育(1)教师法律知识的运用促进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教育惩戒的实施过程是关乎师生合法权益的活动过程,《规则》中也指出“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通过对教育惩戒规则的学习,学生可以清晰地了解教育惩戒是有目的、有依据、有程序的教育管理活动,教师依法实施惩戒的行为会加深学生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2)教师依法惩戒的行为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养成。教师依法实施惩戒也会增强学生的法治信任感,当一个人认为通过法律的遵守可以获得公正的对待时,他才会自愿地遵守社会的规则。青少年对学校和教师的信任对于规范行为的纪律非常重要,这种信任可以作为一种心理框架,影响学生对制度规则和惩戒的反应。一般来说,信任老师的青少年在学校表现出更多的合作行为,学生对学校和教师的信任与遵守规则的行为呈正相关。教师秉持“有权必有责、用权需担责”的基本法理实施教育惩戒,可以加强和深化学生的纪律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3)教师依法惩戒的行为影响学生的问题处理方式。“法”只有从存在的制度形式转化为实践的行为状态,才能真正成为约束人的行为规则。作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关键他者,教师的行为会得到学生的关注和有意无意的模仿。一方面,教师对教育惩戒中师生权义的准确区分会促进学生法律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对学生处理日常生活问题提供直接的指引。另一方面,教师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与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明确权利维护和救济的具体路径,会为学生合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提供示范,对学生处理问题的思想和方式产生直接的影响,成为学生行为模仿的对象。除此之外,在教育惩戒实践中,最让教师和学校“头疼”的莫过于因教育惩戒而产生的纠纷事件。纠纷事件不但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影响涉事教师或学校的形象,严重时会给教师和学生带来长久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纠纷的产生固然不是师生双方所期望的,纠纷背后的深层因素更应该引起重视。教师依法实施惩戒的行为会影响学生和家长对待教育惩戒的态度和做法。2.教师违规惩戒的行为对学生产生负面侵权“示范”(1)学生会对教师侵权行为进行效仿。教师作为依法实施惩戒的主体,其法律素养如何是影响教育惩戒效果优劣的一个重要因素。教师的惩戒行为不但会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还可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有些教师由于法律素养不强,在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存在着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包括对学生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的侵犯,前者主要包括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后者主要包括知情权、陈述权、参与权、申诉权等。班杜拉在其社会学习理论中指出,在现实生活别是在行为习得上,大多数人是通过观察和模仿实现的,尤其是对榜样“示范”的模仿。对于教师的违规惩戒行为学生通常也会认为是合理的,进而运用到日常同学关系的处理中。(2)教师的体罚行为容易助长学生的暴力倾向。被体罚者及经常旁观体罚的学生会认为,“动手”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加之一些不良媒体肆意传播充斥暴力的不良信息,青少年接触不良信息的风险大大提升,使得青少年在面对同学间、人际间的摩擦时,极易将暴力意识付诸现实来处理矛盾,这也成为了一部分校园欺凌的滥觞。体罚不但不利于教育惩戒效果的实现,而且会给学生带来直接的身心伤害,侵害学生人身权。我国多部教育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在司法上,体罚适用于故意伤害罪[6]。过度惩戒行为极易给当事人内心带来严重创伤,使学生发生认知偏移,严重时可能产生人格偏执的倾向,逐步产生具有攻击倾向的行为。教师作为学生的行为学习对象,当其行为使学生产生了委屈或不服气的情绪时,学生也极易在情绪失控的状态下,以冲动的非理性状态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因此,有必要深入考虑教师应如何通过教育惩戒实现对学生的积极影响。

四、教师法律素养在教育惩戒中的体现

为了在教育惩戒中有效地规范自身行为,实现对学生“善”的积极引导,教师要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能力的运用贯穿于教育惩戒活动的始终,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法治原则,坚守公平和正义,依法行使惩戒权。1.依法施惩要求教师树立正确的权义观权义观也叫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权利意识是人们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是人们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以何种手段予以补救的心理反应[7]。教师正确的权利观是指教师认知和理解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值,掌握如何自觉地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行使权利,避免损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相应地,义务意识是指人们对于依法应履行以及如何履行的义务的认知和态度。教师正确的义务观是指教师理解其应履行的义务及其必要性,明确履行义务的方式及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并能理解权利与义务相互统一的关系。与传统的师尊生轻的师生关系不同,现代社会中的师生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师生之间是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也是民主平等的关系,权利与义务也被赋予了更多的道德与法律内涵。因此在日常的教育管理活动中教师要正确地看待自身与他人的权利与义务。2.依法施惩要求教师惩戒行为于法有据教师要保证其教育惩戒行为的合法性,包括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即教师惩戒行为不但应该在教育法律规范的框架下进行,还要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设定理念相符合。具体而言,首先,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依据包含两个基本要素:其一是惩戒权行使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惩戒规则以及已经公布的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等规章制度;其二是惩戒权行使的明确客体,即学生所缺失的特定义务[8]。教育惩戒有合法依据是其形式合法的必要前提。其次,教师惩戒权是教师职业自主性保障的权利和职责,不可以放弃,并且要对教师惩戒权的确立和行使进行必要的限制[9]。《规则》中列举了教师可以采取的惩戒方式,同时也为教师惩戒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明确了教师违规惩戒应承担的后果。教师实施惩戒时,对惩戒措施和惩戒力度的选择拥有相应的自由裁量权,要求教师保障教育惩戒的实质合法,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科学育人的有效抓手。3.依法施惩要求教师保障惩戒程序正当教育惩戒是个动态的过程,除了保证依据合法,还应保障程序正当。程序是法治的保障,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用程序加以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制约权力行使的随意性,有利于保障公平正义。规范教育惩戒的设定和实施主体正当行使职权,保护受教育者的权利是将正当程序原则引入教育惩戒制度的核心价值体现[10]。正当程序将实体价值与程序价值相连接,具体表现在,教育惩戒中教师践行“正当程序”并推动“程序正当”。在教育惩戒实践中,教师作为主要实施主体,正当行使职权,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模式受教师法律素养的直接指引。当学生出现偏差行为需要实施惩戒时,从违规事实的认定、情节的判定、学生的申辩,到具体惩戒方式、惩戒时限和场合的选择、对学生及家长的告知义务都需要教师秉持程序正当。尤其是随着我国教育惩戒制度的不断完善,教师良好的法律素养将是保证教育惩戒程序正当,规范教师教育惩戒行为的保障。4.依法施惩要求教师把握惩戒权的法律边界权利与权利的约束总是相伴而生,作为教师职业权利的惩戒权也不例外。权利都有特定的边界,划分并把握权利边界是避免权利冲突的必要手段。教师惩戒权的法理支撑、法律规制共同勾勒了其法律边界并表征在惩戒权行使的基本原则、惩戒方式的选择以及惩戒与体罚、惩戒与侵权的界限上[11]。只有把握住教师惩戒权行使的法律边界,才能保障教育惩戒价值与效用。教师首先要能够准确区分教育惩戒与侵权行为,特别是教育管理实践中常见的对惩戒与体罚、留置与侵害学生人身自由权、没收与侵害学生财产权、停课与侵害学生受教育权等的界分。《规则》中指出禁止“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以及“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等间接带来身心伤害的变相体罚。为教育惩戒和体罚的界分提供了参考,指出了课后教导、暂扣学生违规物品等方面的规定。但惩戒规则作为指导性、规范性文件,是无法囊括现实中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的。故实施教育惩戒还需要把握教育法律法规背后所蕴含的法律精神,主要指道德人文精神[12]。教育具有强烈的道德伦理性,而教育的独特性决定了教育法律法规相对于社会法律更具张力。教师对教育法律规范的运用在其职业道德调节下更具活力,促使教育惩戒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正向作用,始终围绕“育人”而展开。综上所述,教师的法律素养对自身惩戒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对学生行为养成具有“示范”作用,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教育法律知识,增强对现实中法律现象的敏感度,在实践中提升自身法律能力。通过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实现对学生违规行为的改善和积极行为的引导,充分展现依法施惩背后所蕴含的法治、正义、育人精神。

参考文献

[1]_教育部.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EB/OL].[2021-03-07].

[2]_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EB/OL].[2021-03-29].

[3]劳凯声,余雅风.教育法学[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20:134.

[4]程莹.教师惩戒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8:23.

[5]李晓燕.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在法治教育中的师表作用及其实现[J].中国教育学刊,2018(03):7-10+21.

[6]管华.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基础重述[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0,38(03):16-24.

[7]辛世俊.公民权利意识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102.

[8]秦涛,张旭东.高校教育惩戒权法理依据之反思与修正[J].复旦教育论坛,2019,17(04):41-47+63.

[9]余雅风,王祈然.教师的法律地位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1,39(01):49-58.

[10]刘明萍,张小虎.论我国教育惩戒权的两极化运行与理性化回归[J].复旦教育论坛,2020(01):33-38.

[11]刘冬梅,程丽.论教师惩戒权的法律边界[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1(01):84-92.